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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保证书的撰写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常态,一封好的保证书需要反映自身的态度,你知道保证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公积金具结保证书分享》,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积金具结保证书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管理部:
本人姓名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单位账号_________,个人账号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现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销户,并按有关规定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再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提取住房公积相关知识
一、提取条件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用于支付房租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具有第(一)、(七)、(八)、(九)、(十二)项情形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具有第(九)、(十)、(十一)、(十二)项情形的,职工在本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提取额度
职工具有第(一)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额度为截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或者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时间为准。
职工具有第(二)、(三)、(四)、(五)、(六)、(十)、(十一)项情形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提取金额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用于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贷款余额。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为借款人截止上月末的应还款本息额。
职工具有第(八)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比例的部分,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二)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实际发生的自费支付医疗费用总额。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三)项情形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除按规定注销的外,其账户内最低应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额。
三、提取材料
职工具有所列提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之一,所提交的材料应足以证明购房事实,且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
(1)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揭借款合同原件和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全额发票的复印件。
2、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转账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主管部门支付购房首期款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及房号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土地房屋权证、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休、退休的,应提交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1-4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境定居的,应提交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或已迁入的当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应提交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外地户籍证明;
3、外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未提交外地就业证明的,职工本人应现场签署《具结保证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签署《具结保证书》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职工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应提交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七)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或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1、职工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应提交按揭借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证明的原件。
2、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可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提交以下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1)《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5)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6)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原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租住公房的,应提交租赁合同、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的房租支付凭证、单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2、租住私房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的房租发票、单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发放的《厦门市居民失业证》或《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5-10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上一年或当年自费支付医疗费用证明;
3、申请人与患者的夫妻(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提交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程序
职工具有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和第(七)项且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单位核实。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单位拒绝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实盖章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拒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受理职工申请,核实有关材料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管理中心审核。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经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第十九条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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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反映的情况与我本人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予以注销已补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虚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我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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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正常维修及易耗品
保证祇提供给原系统购买拥有人,质量保证协议不可转让,保证权废弃及延期必须由中宝精工热流道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所授权之管理人员签署才能生效。
产品保质期:
标准热流道系统及构件:1年
非标准热流道系统及构件:1年
固定及非固定加热器:6个月
热电偶:6个月
控温系统:1年
对于已超逾以上保证期内之货物,中宝精工热流道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将按个别情况报价。
客户确认签署及日期:
产品品质保证书格式
公司本着品质求生存,信誉求发展的准则:特制定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希望广大客户和本公司共同监督,从而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一、产成品质量要求
1、有胶圈成品成型后,两边缘合口要均匀,两边缘开口间距平均不超过2cm,最大开口处间距不超过2.5cm。(a类)(3分)
2、手缝把套上面料与底面料要贴实,不能起褶起泡。(a类)(3分)
3、白胶圈表面不能过脏,胶圈不能有裂缝、不能有异味。(a类)(3分)
4、合缝处,不能因针距过大,针眼粗,车线过松导致扒线扒缝。(a类)(3分)
5、线的颜色与皮料颜色要协调。(b类)(2分)
6、多条合拼的款式左右面要合匀,长宽度要基本一致,最后成品时整条皮料应是一个近乎标准的细长方形。(手缝把套最为明显)(b类)(2分)
7、接缝处两边要对齐,不能成斜线。(b类)(2分)
8、车暗线一面,不能出现皮革拉不匀现象,皮料不能出现褶皱。(b类)(2分)
9、皮料与胶圈边沿要靠实。(b类)(2分)
10、成品表面不能有明显污渍及胶水痕迹,不能有划痕,成品也不能因为使用不环保胶水,从而产生刺鼻的味道。手缝把套成品背面也不能有明显污渍,胶水痕迹。(b类)(2分)
11、四个直角合缝处不能起大硬包。(b类)(2分)
12、皮表面明线迹松紧要一致,车直线线迹不能跳线,起套,跑偏。(b类)(2分)
13、不能因eva弹性体和皮料贴合的不当,造成成品外皮表面某一处出现大的褶皱大的坑凹。(b类)(2分)
14、针距要均匀、不能过长、过密。(c类)(1分)
15、针对不同标准的皮料,用线时粗细要适宜。(c类)(1分)
16、线头不能过长,不能漏在外面。(c类)(1分)
17、边缘收口线迹与边缘距离要适宜。(c类)(1分)
18、重针处,针眼要重合,重针针数不能过多,一般不超过三针。(c类)(1分)
三、产成品等级评定标准
在成品检验时:每出现不符合a类要求一处,该成品扣3分
每出现不符合b类要求一处,该成品扣2分
每出现不符合c类要求一处,该成品扣1分
合格品:
一级品:完全符合产成品质量要求
二级品:扣分达到1分,就列为二级品
三级品:扣分达到2分,就列为三级品
不合格品:扣分达到3分就列为不合格品
四、郑重承诺
为充分体现我公司质量第一、服务第一、诚信第一的经营方针我们在此特做如下承诺:
1、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出厂产品合格率100%,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客户在收到货物一个星期内,如发现收到产品有上述要求的不合格品,及时通知我公司。本公司无条件就该产品负责退货,并实行退一还二的奖励政策。如超过一个星期,本公司无条件就该产品退货外,不实行奖励政策。
声明:奖励产品特指定70系列、71系列、72系列、03-05、03-06、11-07、20-02、30-01、新20-03、20-10、01-09、新03-09等系列。如有其它需要保证的新系列产品,再做补充并通知广大客户。本保证书自20xx年4月10日开始实行。
本保证书最终解释权归金脉(北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品质保证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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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保证期:
物料及类别:
(规格、牌号)
每一批送交xxx公司之产品均可符合有关要求,并能符合xxx公司之品质保证要求:如要求SGS、ITS、UL、CSA、GS、BS等认证或其它相应行业标准之产品与要求提供HSF(限制有害物质)产品,保证提供的货物严格按合同中要求的标准提供,并符合相关认证标准且能提供相关标准证书与检测报告。
所有送交xxx公司之产品,均符合xxx公司物料采购型号规格或图纸之要求,如xxx公司未有提供物料采购的规格或图纸,则将行业标准或本司的规格、图纸或产品目录作为产品之要求。
如果所送产品不符合或未达到品质要求造成xxx公司返工、延期交货、被客户退货或追诉的,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
本司保证保存有关送交xxx公司物料的品质记录,保存期至少一年,如有需要,xxx公司可以随时去复核相关的品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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