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方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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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面
1、内外保持干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2、地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每天清洗地板;
3、每天倾倒垃圾;
4、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二、床铺
1、被子叠成统一的方块型形状放在靠阳台方向的墙角;
2、床上物品摆放整齐;
3、蚊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无异味;
4、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三、床下
1、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2、床下干净整洁,无垃圾污渍;
3、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四、墙壁
1、墙壁上钉贴、悬挂任何物品;
2、墙壁无涂画、脚印或其他明显痕迹;
3、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五、桌子
1、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2、桌身、抽屉无破损;
3 、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六、门窗
1、每天保持干净,及时擦洗;
2、窗台上不堆放杂物;
3、窗帘干净、无破损;
4、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七、空调风扇
1、空调风扇无积尘;
2、房内无人时关闭空调、风扇;
3、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八、柜
1、衣柜无破损;
2、柜内无酒店用品和违禁物品;
3、规定干净整齐,物品摆放整齐;
4、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九、洗手间
1、每天清洗干净(包括墙壁),保持排水畅通;
2、洗手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体;
3、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十、整体
1、门后张贴有效的宿舍值日表;
2、无违规用电现象;
3、整体布局合理,舒适大方;
4、不达标的可一次扣除十分10分
十一、阳台栏杆
1、 阳台栏杆保持清洁,无积尘。
2、 无摆放杂物,拖把,干净整齐。
(此项主要针对阳台朝综合楼方向的宿舍)
3、如违反的可一次性扣除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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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范本]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精选
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实用文书,对于实用文书的撰写一般要用到规范性的语言,实用文书怎么写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条例范本]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精选》,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4、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6、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7、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8、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9、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0、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11、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2、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范文收藏: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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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 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 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 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条 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 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 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须及时、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及时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 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 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 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国防科工委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财政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节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 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学校的利益,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
第四十九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提供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 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 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委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第五十六条 学校必须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投资回报制度。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第九章 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五十八条 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详细的借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必须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 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内部机构进行财务清算时,学校应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对被清算单位的财务、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各项财产、债权和债务帐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四条 被划转、撤并的内部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校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内部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撤消的内部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债权的追索原则上由原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
3、合并的内部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对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和校财务处的要求,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报送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保证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的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支出增减率等。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校财务处统一设置和修订,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内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第十二章 学校内部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全校各单位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的财务监督。
第七十一条 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二级会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
建立健全校各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对学校二级会计机构和学校投资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均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学校财务状况和预、决算情况。
对会计资料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和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制度借鉴] 幼儿园食堂库房管理制度1篇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撰写实用文书变得愈来愈频繁,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优秀的实用类文书是什么样子的?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制度借鉴] 幼儿园食堂库房管理制度1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食堂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食堂仓库管理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全园师生食品安全卫生,请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条例: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实事求是,服从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玩忽职守。
2、食堂仓库所有物品必须登记,注明物品名称、购买日期、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时间。
3、除领料人和食堂仓库管理员外食堂员工不得随意进出仓库。
4、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5、领料程序遵循谁使用谁领取的原则,领料人必须登记签名后才可领取,并即时通知库管员核对签字,领出的物品只能公用,一律不能私用。
6、领料人要对自己所领的物品进行监督与负责,原料使用完需留存包装袋以便盘点。
7、食堂仓库管理员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并对领料人所领的物品进行认真审核登记。
8、食堂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盘点,如发现物品短缺,要立即通知食堂管理人员购买和查找原因,即使解决问题。
9、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入库的食品应严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不能接收入库,对三无产品拒绝接收。
10、仓库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11、仓库入库的大米、面粉等易霉变食品要离墙20cm、离地35cm,并扎紧袋口。并要落实措施灭杀或防止老鼠进入仓库。
12、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13、仓库放物资要勤检查,经常通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妥善处理。
14、仓库必须保处干净、整洁、整齐,食堂仓库管理人员要提高“四防”意识,即“防盗、防霉、防火、防投毒”。
制度范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一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规范发展,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文书的重要性,实用文书是具有实用性的文章,你了解过什么样的实用文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范文: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一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确保资金运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购买教育材料,必须由教师制订计划、由年级组长填好购物清单交园办。凡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先报总务,由总务统一填写购货清单,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必须由专人验收,统一保管并建帐,办理领用手续。
二、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然后由园长、财务审核或验证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对于报销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发票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四、100元以下使用现金,超过100元必须使用转帐支票,使用前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写明对方单位全称,购物名称,金额数,经园长同意后才可领取转帐支票或汇票。
五、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按有关规定限额。出差人员填制好报销单凭证,由财务人员审核,经园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经常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帐簿记录,根据业务发生需要,不定期地进行核对,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七、印签章分人保管,下班前认真仔细检查箱门是否关好,必须上锁加密码。
八、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做到不坐支,不得设立“小金库”。
九、专控物品,上报主管部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条例必备: 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制度篇一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条例必备: 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制度篇一”,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园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幼儿园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确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机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消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掉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大道100℃。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精华]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大全5篇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时常会需要撰写一篇实用文书,写好实用文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实用类文书要写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华]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大全5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大全【篇一】
为了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有特殊情况离岗的,必须向园长请假。擅自离岗的作为旷工处理。
二、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三、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四、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五、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六、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大全【篇二】
校警、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人员,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为规范校警门卫的工作,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校警、门卫人员聘任
1、校警:
①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退伍军人及有做过保安工作经历的人员。
②服从学校领导,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③有较强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团结协作精神。
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门卫:
①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工作原则性较强。
③有较强的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校警、门卫工作职责
1、校警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
②经常性地开展保卫检查,督促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四防安全工作。
③服从领导,服从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在当班时间内,负责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向领导及班主任及时汇报。阻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审查学生的外出,严谨无请假手续的学生外出。
⑤负责安全保卫的对外联络工作。
⑥学生上课期间经常性地巡视校园,对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制止。
⑦每天在校门口值班时,记录进出人员的基本情况。
⑧关心学生,礼貌待人,为学校树立好形象。
2、门卫工作职责
①按制度办事,认真履行开门、关门职责。
②对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车辆等,与校警一起了解情况,符合条件方可开门放行入内,对进出校门的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
③打扫干净校门口卫生。
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大全【篇三】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本园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内,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内。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家长确因特殊情况接幼儿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园门卫处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内的车辆,需经园区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人员对带出校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大全【篇四】
1.校门设立门卫值班,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
2.本校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穿着校服,佩戴校卡方可进出校门,非本校学生禁止进入,住宿生出校时须持班主任当日签名的请假条方可出校。
3.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做好校门登记。严禁翻墙、爬门,或者盗用、冒用其他人证件混入学校。
4.对外来车辆进入校门,需问清缘由,并和相关处室部门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做好登记方可进入校园,并按指定路线行驶,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5.校门岗附近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小商、小贩乱摆卖。学校门卫负责校门周边的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治安管理工作,时刻保持校门畅通,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6.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学生宿舍收捡破烂和废品。
7.学校师生在学校值班室临时寄存物品必须经值班门卫同意,物品的寄存和领取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及登记,方给与办理,贵重物品不给保存。
8.严格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爱护执勤装配设施(对讲机、登记本、监控器、手电筒、电话机等),发现丢失、损坏及时报告。
9.上岗必须佩戴警棍、电棒、对讲机;其它警用设施必须放在在紧急情况能迅速使用的地方。除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外,警卫室不允许他人随意进出;警用设施要严加保管,不得借他人使用。
10.配合与学校安全导护领导、教师、学生会干部执勤的工作,接受安全导护领导的监督。对一切学生违纪问题要主动纠察,不能不闻不问。
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大全【篇五】
为了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安全,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二、门卫工作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查阅证件,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填写会客单,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各种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六、新闻记者、公安、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进校应立即出示有关证件,经园长同意才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拦进入学校。
七、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准予入校。对有可疑迹象的人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对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门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对无证件人员出门的物品门卫有权扣留、查询、登记和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学校安全保卫组织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条例范文: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篇七)
随着我们国家不断壮大,我们时常会涉及到实用文书的写作,实用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那么如何写一份实用类文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条例范文: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篇七)”,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制度借鉴] 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有着很重要的优点,实用类文书应该从哪方面来写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制度借鉴] 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参考范文: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月度范文精选
在平时的生活中,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文书的重要性,实用文书突显出了它的优点,实用文书需要怎么才能做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参考范文: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月度范文精选”,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部门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幼儿园晨午检管理制度 月度范文精选
面对生活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情况,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自己的实用类文书如何写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幼儿园晨午检管理制度 月度范文精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一、加强领导,提高晨、午检工作质量
二、由各班值班老师和园保健主任负责每天的晨、午检的具体检查,记录统计工作,作好未到园或有病师幼的病情询问追踪,及时了解病情作好记录。
三、值班教师每天早期晨和中午在活动室门口进行晨午检,保健主任逐班进行晨、午检的复查并作好记录。
四、保健主任每天还要在下午幼儿、活动时间对幼儿和教师进行午检工作并作好记录。
五、在晨、午检中有病的师幼作好详细的询问病情的记录,特别是发高烧的师幼更不能忽视,并立即到医院诊治。
六、要求值班教师在幼儿室内外活动时间随时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发现有异常的幼儿要立即反映给保健主任,对有异常的幼儿要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送往医院诊治,突发的病情由幼儿园直接送往医院诊治并通知家长。
七、每天值班的教师有义务在巡查时观察幼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保健主任。
八、晨、午检记录填写齐全,存档备查。
九、每学年对在园幼儿进行两次体检,体检由卫生保健主任协助相关卫生机构完成。
十、在体检中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常的情况,及时通知家长,由家长负责到县级以上医院诊治。
十一、对有特殊病的幼儿,建立特殊病例档案,随时观察身体状况。
十二、建立家长联系制度,经常和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
宣传传染病的预防和流行情况,幼儿园、家庭共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实用范文: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一篇
随着人们的教育水平的提升,咱们时不时会写一些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格式一般都会有固定的要求,你知道实用文书的基本要求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用范文: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一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批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
二、内部监督制度
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
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产管理制度
为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登记
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发生的各项财产变动情况要及时、完整入帐,做到帐实
不错的相符,不得出现帐外财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财产应与会计的固定资产帐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类,分领用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贵重物品应单独立帐管理。
二)财产购置
1、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财产购置申报单》,交办公室审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并按规定程序发放。
2、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部门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情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
三)财产管理
1、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损坏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2、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财产物资的领发数量,规范领发程序,不多发,不滥发,不造成浪费。
3、各领用单位和个人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办公用品、设备需维修的,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办公室检查后进行;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检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进行。
5、办公室和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贵重财产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帐实、帐帐相符。
6、个人使用的公物,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文件柜等财产,使用人应爱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物品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办公室不开出调令。
条例范文: 幼儿园晨午检管理制度写作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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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晨午检采用保健医和班级教师分别检查的方式,保证检查到每一位幼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晨间入园时,负责晨检人员应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按程序对幼儿进行检查,午睡后对在园幼儿进行健康观察。
3. 对幼儿晨午检的程序为:
(1) 一摸:有无发热(可疑者测量体温);
(2) 二看:一般情况(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3)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4)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4. 班上老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送往医务室。
5. 对在园幼儿的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检查者负责记录,班上老师登记在《交接班本》上,保健医登记在《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登记册》上。《交接班本》和《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登记册》上的记录要求时间准确,语句通顺,表达清楚。
有关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8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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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总 则
1、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是现代化教学仪器,配有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台、多媒体讲台、中控器、音响设备、电动幕(书写白板)等设备。设备价格昂贵,环境要求高。为保证全校多媒体设备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更好地位教学服务,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责任人
每个班级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是班级的电教管理员。
二、电教管理员
各班由班主任选定一名有责任心的学生电教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管理和使用好多媒体设备,上好多媒体课。电教管理员由学校电教管理教师统一管理,经培训后方可进行设备操作。
三、维修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电教管理员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和报修单,向学校电教室反映修理。
一、教师职责
1、教师在使用多媒体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学习。每次上课前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室内吸烟,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教师所带的茶杯不准放在讲台上,做实验时不能把水洒在讲台上,以免损坏讲台中的电路和设备。所带金属教具不得刮蹭、摩擦讲台,使用有腐蚀性的液体时不能滴漏在讲台上。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或更改连线,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如在上课中途或下课十五分钟以上时间无必要使用投影仪,应让投影仪暂停工作(请务必按管理员说明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投影仪灯泡过快老化。
5、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6、教师在操作使用时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电教室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每次上课结束时,必须填写好《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如果是上午、下午或晚自习最后一节课,要指挥学生电教管理员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电源。未履行相关职责,不填写《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电教管理员职责
1、电教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的使用、保管、日常维护工作;保管讲操作讲台钥匙,没有老师允许或安排,不能随意打开讲台。非经老师安排,每私自开机一次,罚款10元,并扣班级分20分。
2、电教管理员应熟练掌握电教设备的操作技能,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教师处理。协助各科教师使用好电教设备上课。
3、不允许有随意操作、破坏设备等行为,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电教设备的故障和损坏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由电教老师及时处理,保证多媒体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电教管理员负责。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做好讲台内外的保洁工作。
6.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提醒教师所带的茶杯不准放在讲台上,做实验时不能把水洒在讲台上,以免损坏讲台中的电路和设备。提醒老师所带金属教具不得刮蹭、摩擦讲台,使用有腐蚀性的液体时不能滴漏在讲台上。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7. 要重视班级电教设备的保洁工作,放学后必须用干布清洁讲台。
8.学校定期将对工作负责、成绩显著的班级电教管理员给予表扬和奖励。每班的电教管理员在下课后应就同学反映的情况(如讲台上有无刻画现象、是否有未处理的垃圾、灰尘等)认真登记,以便学校处理。如因本班不认真登记而引发的一切问题,电教员将承担责任。
9. 对不按上述职责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根据造成损坏的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处分。
三、学生职责
1、要爱护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讲台、幕布、白板上写字、刻划、涂抹,严禁拉扯设备的连接线,严禁踏踩、拉扯线路盖盒、线槽。
2、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否则引起设备损坏后果者,将照价赔偿。
3、多媒体设备由班级的电教管理员负责开启,未经老师许可,其他学生不能使用。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4、保持多媒体设备的清洁,讲台周边缝隙、线槽经过处不能存有垃圾;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卫生扫除时、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四、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所管的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及时到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地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不断学习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4、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
5、妥善保存好所有设备的钥匙、附件配件、“说明书”、“保修卡”等,并分类存放,严禁丢失。
6、管理人员随时查看询问各班级电教管理员,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
7、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领导。
8、定期检查考核各班级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做好记录,并通报公布。
9、定期评选多媒体管理使用优秀班级和优秀电教管理员。
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一、学校所有设备、备品均由总务处统一指挥管理。
二、学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须有校长和总务处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备品无限期节约使用,各室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组长或负责人组织修理,确实无法修理的报总务处购买,如有丢失,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总务处。
四、各科室备品,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串动,如需要由总务科统一调配。
五、工作调动人员,在离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备品。
六、备品要摆放整洁,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盗的安全工作。
设备使用规定
1、办公室、班级现有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
3、任何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班级的电源。
5、办公室,班级电源电灯电器设备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务处,争取最短时间内把问题排除。
6、阴雨天除外,办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灯。
7、办公室,班级无人、放学后及时关好门窗,关好照明灯及电器。
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一章设备报废标准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10年,施工机械使用14年,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A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二章设备报废程序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的设备。货款按财务规定入总公司财务,各单位自购设备报废处置后的残值,由总公司财务足额返还设备所属单位。
第十六条由于特殊原因,设备虽已批复报废,但未处置,使用单位建立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
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1、目的
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
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 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 与建议 ,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
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
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3.12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3.13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3.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3.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4.3对园区和楼内进行巡视。园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 、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有记录;
4.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4.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上墙;
4.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4.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10监控中心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幼儿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必须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
(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设备缺陷的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三)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厂矿机动科传递。
机动科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输入计算机,便于上级大公司机动部门的综合管理。
(四)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厂矿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厂级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各大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厂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