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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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1
关于对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修订的说明
依据《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执行情况和新学期管理工作要求,学校提议对该制度的不适合部分进行修订和完善,2009年8月24日管理干部会议通过修订。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二、请假制度、手续及程序:
2、病假:经医院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能出具医院住院证明材料及药费收据的病假,经校长签字,可按特殊情况处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病假按事假等同对待。
4、公出:因公外出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值班领导签字、办公室发放出门证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无效。到外地公出由校长审批,到办公室登记。
三、请假注意事项:
3、教职工每周内允许一次外出(不可累积不外出的次数),每次
1.5个小时(有课期间不能外出),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经值班领导填写假条签字后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开出门证,门卫方可放行。下列情况请假仍需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但不计入外出次数:(1)参加孩子家长会;(2)按规定产前检查。门卫人员每天要将出入人员认真登记,并将统计结果报办公室。
四、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的认定:
3、脱岗:查岗不在,查岗后5分钟之内没有到值班领导处说明情况(电话说明以校内电话为准)视为脱岗。因脱岗造成学校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五、考勤结果的处理:
3、超出外出次数或超出外出时间规定的,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4、事假半天扣2分、病假(非住院情况)按事假计算。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病事假累计7天;旷工1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降低一等级:病事假累计15天,旷工2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病事假累计20天,旷工3天。
六、考勤说明:
1、教职工每学期外出不超过6次(含6次);病事假不超过1天(迟到、早退每4次按一天事假计算);无脱岗、旷工情况,可获本学期全勤奖。
4、原则上有课不予准假,确需请假应征得教导处同意。凡有课而未能妥善安排造成误课的,按旷课处理。
6、考勤扣分1分在绩效工资中体现扣款10元。
本规定修订内容从2009年8月26日起执行
朝阳市第九中学
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2
温二十五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制度,促使所有教职员工能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经校务会研究,特制定本请假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细则说明
⒈本考勤请假细则适用于温二十五中全体教职员工,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⒉全体教职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指纹机考勤)制度,必须按规定工作时间亲自到岗签到,签到率跟期终考勤奖及期末综合考评直接挂钩。
⒊全体教职工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必须按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包括晨会、周前例会、节日庆祝活动、部门例会、教研活动、业务培训等)。
⒋各类工作人员上下班签到时间规定如下:
⑴行政人员与后勤人员早上8:00,下午4:15
⑵班主任早上7:20,下午4:15(考勤奖时间与其他人员相同)
⑶教学人员早上8:30,下午4:00
⑷周一晨会全体校务会人员和全体班主任早上7:20
⒌会议签到时间为:
⑴周前例会签到时间为下午3:15,由办公室进行考勤。
⑵其它各类会议考勤时间由各职能部门按实际情况,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⒍例会考勤一周一次,由各段报校长办公室按月统计;全体教职工工作时间考勤由校长办公室统计,按月公布一次。
⒎考勤考核规定情况:
⑴教师上下班签到率一学期累计在80%(含80)以上为A档;在70%——80%之间为B档;在60%——70%之间为C档;在50——60%之间为D档。50%以下不发放考勤奖,并且取消期末工作目标综合考评A档资格。
⑵例会制度考核规定为:会议时间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做为一次会议缺席处理,其它按学校相关条例执行。
⒏教职工考勤分工说明:
⑴行政班子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
⑵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⑶班主任工作由政教处组织考勤。
⑷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⑸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考勤结果学期末汇总到教科室。
⒐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作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⒑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两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⒒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寒暑假除外),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
㈠产假
⒈产假
⑴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⑵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⑶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职务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发80%)
⒉妊娠假
⑴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5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产假3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妊娠七个月以上,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⒊男方护理假
⑴条件: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
⑵假期:男方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⑶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⒋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津补贴
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档案工资照发,预算外工资停发,其他福利照发。㈡病假
⒈病假
⑴病假在1周以内,档案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按请假课节数扣发,后勤人员每天扣20元。
⑵病假在1周以上两个月以内,档案工资全额发给。预算外工资按请假课节数扣发,效益工资按比例扣发,后勤人员每天扣20元,其他福利照发。
⑶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档案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档案工资全额发给。误餐补贴、考勤考绩奖、预算外工资停发,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照发。
⑷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档案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档案工资按80%计发。误餐补贴、考勤考绩奖、预算外工资、学期奖金停发,其他福利照发。
⒉病假有关问题说明
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⑵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㈢事假
⒈事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教学工作人员按教学事故条例处理,其他人员每天扣100元。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教学人员按每节15元扣除,后勤人员每工作日扣30元。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预算外工资和效益工资。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㈣婚假
⒈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 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15天(含3天法定婚假)。⒉工资待遇
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若在工作时间内不请假的,奖励应享受假期的工作量工资。⒊婚假说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㈤丧假
⒈丧事对象
职工的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
⒉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父母、岳父母或配偶亡故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亡故故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⒊工资待遇
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㈥工伤假
教职员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经学校核实,医院证明,按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对待。㈦探亲假
正式在编的外地未婚教师(温州地区以外)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探亲假,探亲范围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探亲假原则上放在假期,并每年给予一次报销路费(限普通交通工具)。已婚教师四年给予一次报销路费。
三、建立长病休息区级审批制度
⒈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作长休处理,连续病休一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单位同意,报经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核批
准,准予长病休息,作编外处理。长病休息每年七月份受理一次。
⒉长休的教职工病愈申请上岗的,仍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
⒊长病休息教职工达到病退、退职或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病退、退职、退休手续。
四、进修学习有关规定
⒈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通知单。
⒉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其中要求参加脱产进修的要经区教育局审批,学习期间不发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计算工(教)龄,所需学杂费、差旅费等进修学习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
五、请假审批权限
⒈校长请假报区教育局审批。
⒉副校长请假半个月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半个月以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⒊审批办法:教职工请假1天内(含1天)由教务处审批,1-3天(含3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超过1个月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行政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六、请假手续
⒈公假: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填写公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⒉病假:需持持县(区)医院证明和病历,填写病假单(证明附后),经批准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先电话通知,后补上手续)。没有上述有关证明,按事假处理。
⒊事假: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排好功课代班,办好移交手续。
⒋婚假:填写请假单,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⒌产假:填写请假单,附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⒍丧假:填写请假单。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八、本制度由校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九、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3
为强化教育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规范意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洋湖乡赵楼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办公制度,请老师们遵照执行。
1.实行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上班者,应至少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经主管领导审批备案,并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有效。无相应手续视为旷工。因急病、急事等突发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及时电话请假,回校后再办理补销假手续,假满返校及时向校长、主管领导销假。
2.有关规定:
(1)事假:一个月内请假按每节课0.5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一个月内不扣款,一个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2)病假:一个月内的病假按每节课0.25分的标准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扣除节假日)。一个月内不扣款,一个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学校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条款执行扣款(由学校报中心学校执行)。累计一个月以上病假,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10%,病假超二个月者,扣减综合考核得分不少于20%,病假超三个月者,该同志本学期综合考核等次按教体局规定执行。
(3)婚丧假: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假期一周(含节假日),其他直系亲属结婚假期三天;直系亲属丧假三天,旁系亲属一天。
(4)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产假三个月;符合晚婚晚育条件(25周岁以上)者,产假六个月(自请假之日计算,含节假日)。至孩子满一周岁,上下午允许各半小时的喂奶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安排)。
说明:以上规定中的假期内婚丧假、产假不交纳误工费。婚丧假不扣减考核分数。
(5)参加函授学习或自学考试者,凭原始信函、准考证按时办理请假手续,规定面授学习期内、国家自学考试期内不交纳误工费,不扣减考核分数。
(6)中心学校及学校统一安排的会议、升旗仪式、教科研活动、监考、阅卷、分数统计、值勤等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按同等情况的两倍交纳误工费和扣减考核分数。
(7)子女高考前一周可不坐班,但必须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不能误课;高考期间,允许家长陪考,不扣分、不扣款。
(8)如有公差须向有关领导说明或履行书面手续,填写请假条和调课通知单,发现教师空堂或贻误其他工作,按旷工处理。
1.教职工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学校采用定时签到签退、不定时抽查的办法实现对教职工的考勤管理。签到签退一般每天不少于四次。每周统计公示,每月汇总存档,学期结束记入对教职工的综合考核。
延时10分钟以内到校、到会(活动)或提前离校离会(活动)按迟到、早退处理,超10分钟按旷工处理。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脱岗离校离会(活动)者,视为旷工。
3.。教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减考核分1分;旷课一节扣减考核分20分;无课教师、非教学人员旷工一小时扣减考核分10分;教职工旷工一天扣减考核分30分。旷工一天以上者报中心学校备案。
代他人签到、签退,对本人及代签者发现一次并通报全校,各扣除师德考核分数20分。两次以上者学校警告处分,师德考核项一票否决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
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4
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教职员工出勤请假制度
一、上班时间:
1、学校的正常作息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及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时间;
2、教职工周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并做好记录,会后认真贯彻会议精神;非公务活动及病假,凡职工周例会不得请假;周日晚间上自习,班主任值班;下周值周组从收假之日下午6点起接班;
3、根据本规定确定的上班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旷会;因故不能按时到岗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含公差);
4、上班期间全校教职工参加指纹考勤,考勤办法附后。
二、请假条件:
除婚丧嫁娶外,每人当月请事假不超过壹天,每学期累计事假不超过3天;因病请假者,视实际情况而定;婚丧嫁娶(本人及直属亲属)假期原则上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0天;公差根据学校批准的公差派遣单为准。
三、假期待遇:
1、除婚丧嫁娶外,请假期间要酌情扣除部分工资。在规定假期内,事假扣工资30元/天,超过者每天扣100元;请病假者,正式住院期间不扣工资,门诊治疗或在家休养者扣20元/天。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含符合政策的引产)期间发基本工资(不发放绩效、课时津贴),不影响评优晋级。
2、出公差人员不扣工资。
四、请假流程:
请假人到办公室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接受工作委托者签字→科室及分管领导签字→执行校长审批(执行校长不在校时,由其他领导审批)→报行政办公室登记,经批准的假条存办公室和主管科室。(未经行政办公室登记且存假条者视为未请假)
五、销假手续:
无论各类请假原因(含公差),假满返校后及时到分管办公室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销假时以医院证明、发票或处方为销假依据。
六、违纪处理:
1、不假离校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课按200元/课时(教务处考核),旷工按200元/天的标准扣除工资,旷工、旷课并处,并在全校教职员工会议上做检讨;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
3、对谎报请假理由者,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
(1)、无故迟到早退者、虽有合理理由但未经批准而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工资10元;
(2)、迟到早退一次达15分钟及以上者,每课时扣工资50元,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3)、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记旷工半天,达5次者记旷工壹天,并计入本制度第六条第二款。
七、注意事项:
1、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请假,必须本人亲自以假条的形式按请假流程批。确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者,返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不补办手续者视为旷工。
2、请假人必须与相关部门、其他老师做好工作委托,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本人不能完成工作委托的由主管科室室协调安排;如因病等原因需向保险公司报案的,由办公室及时报案,并协助处室领导或病人家属办理理赔等事宜。
3、考勤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汇总(考勤登记汇总表)、存档并报执行校长签字后由财务室执行。
4、全年全勤者,另行奖励500元/人。
附:教职工指纹考勤办法
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教职工指纹考勤办法
一、考勤目的:一是加强内务管理的必然要求,二是督促全校员工按时作息,确保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勤对象及办法:
1、班主任(每天2次)
早上:起床铃响前半小时,起床铃响后10分钟内考勤有效; 晚上:灭灯时间后30分钟内考勤有效;确因公事不能按时考勤者由值周领导认定并于次日上午报办公室登记。
2、其他教职员工(每天3次)
早上:上午第一节课预备铃前的时间段考勤有效; 下午:上第一节课前20分钟内考勤有效;
下午:下午第三节下课后30分钟内考勤有效;
3、校级干部:
其考勤办法参照对其他教职员工的办法执行;由于其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的区别,对校级干部指纹考勤灵活处理。
三、说明:
1、按规定请假者在请假期内不参加指纹考勤。
2、上班时间内因公需离校或特殊情况需短暂离校者请到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视为未出勤。
3、兼职教师考勤由教务处负责。
4、在保证正常工作前提下,男60岁,女55岁以上老师可以不参加指纹考勤。
5、本办法自2014年2月20日起执行。
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5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试行)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5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晚婚晚育又领独生证者,产假可延长到180天。未达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135天。早婚、早育者要办独生子女证,但产假按事假处理。独生子女证均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一周照顾假。
6、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见附件)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2、教职工请假时间在三天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由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公、事假两周以内或病假两个月以内,其审批权限及程序由学校自行作出规定。请公、事假二周以上或病假两个月以上由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到教育局人事处审批。
4、教职工请假经批准,由学校发级《准假通知书》通知其本人,期满后,本人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有关资料学校应存档备查。
5、教职工病、事假工资发放,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教师调课制度
1、符合请假制度的教师,时间在两天以内(含两天),教导处不安排调课,有相关教师互相帮助解决。但课程安排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导处。
2、请假时间在三天(含三天)以上的,教导处鼓励教师之间互相调配,实
在无法解决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3、教师请假一月以上应按规定由学校请代课教师
1.请假流程:请假前可事先咨询有关政策,写好假条,写明请假原由和请假天数,假条上交办公室,并主动与教务处和政教处联系,落实请假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等),把落实情况向办公室说明。
2.婚假规定:国家规定1-3天,晚婚(双方)则可享受14天。
3.丧假规定:请假人直系亲属死亡有1-3天丧假。
4.产假规定:顺产3个半月,剖腹产4个月。
5.35周岁以下教师坐班,坐班时间为8:00-11:00,13:00-16:00。请假半天以内的请向备课组长说明情况,如有调课或代课要求须向教务处汇报,请假一天以上的要与办公室联系。
6.升旗与大会出勤如有特殊情况要与办公室联系,不参加的写假条,迟到或早退要说明情况。
7.办公室将及时把出勤情况在网上公布,如有差错请谅解并与办公室联系。
每学期结束前要进行考勤统计,全勤者将予以一定奖励,凡请假1天以上者将不予考虑,凡事出有因的迟到或早退,只能给予一半
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6
XXXX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学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如需离开学校的,不论因公、因私、长假、短假、钟点假,一律向教学副校长请假,并向分管副校长通报。假期2天及以内者,由教学副校长准假;假期超过2天者,由校长准假。未经同意的请假,一律视为旷工。在病假、事假期间,遇到节假日时,应包含节假日于其间。如遇到寒暑假,则不包含在其中。
第二条:因公外出,除校长室、教研处通知以外,其它活动需凭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向教学副校长请假,并向分管副校长通报;因私外出的需提前出具书面请假条,向教学副校长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因突发原因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需电话告知教学副校长,并于假满第一天补交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第三条:病事假请假者经教学副校长同意后,将请假条交由教导处登记,并做好考勤。
第四条:教职工每月自行调课,经学校审批的每人每月允许半天病(事)假和100分钟(可折分成1~2次)的钟点假,记入当月考勤,不扣考勤奖(学校重大活动除外)。超过100分钟的因私请假,4小时以内的按半天事假记入当月考勤。
第五条:因天气或交通等突发原因造成迟到,每月不超过2次,不作处理。迟到时间的界定为比规定时间晚5分钟以内。超过部分计入钟点假。
第六条:为塑造学校良好的集体形象,保证学校重要工作的布置落实,下列工作时间,无突发原因不予准假:晨会、校本研修、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及学校重大活动(如运动会、春秋游、重大集会或检查等)。因私确需请假的,按每缺席一次折算半天事假记入当月考勤。
第七条:设立教师月全勤奖,奖励30元/月(当月无请假、迟到、早退记录)。每月考勤统计表次月5日~7日(节假日顺延)公示在教导处办公室。
第八条: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在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产假假期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计发。
第九条:本校教师在病假、事假期间,女教师在妊娠、哺乳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待遇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7
一、健全学校请销假制度。
全县中小学校应实行教职工上下班签到制度,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严格履行事前事后请销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面写请假条(突发情况可以电话或口头请假,但事后须补假条),由本人逐级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者以旷工论处。各学校如擅自越权审批各种假期,则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严肃查处。
二、规范教职工请事假管理。
中小学校长因公因私请假须报县教育局局长审批,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因公因私请假须报县教育局长审批;学校组织教师集体出县以外学习等活动须报县教育局局长审批。教职工个人因公因私一次性请假10天(含10天)以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一次性因公因私请假超过10天者报县教育局分管人事领导审批。经批准的10天以内的私事假待遇按各校的具体规定执行;教职工一学期因私累计请事假超过10天者,每天扣除绩效工资50元。函授、自学考试等按请公事假执行,但不报销旅差费。对无故超出批假期限未到学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绩效工资100元,连续旷工5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满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按程序作辞退处理。
三、规范教职工请病假管理。
教职工一学期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内者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者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由单位签署意见,报县教育局分管人事领导审批(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教职工一学期累计请病假一个月之内待遇按各校具体规定执行,一学期累计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每天从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20元(以自然日计算)。在职教职工经县级以上医疗鉴定中心确诊为失明、瘫痪、精神病、癫痫病、癌症、严重传染病以及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可认定为大病号,大病号教职工由县教育局一年一审核,认定为大病号的教职工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发。
四、规范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管理wei508.COm
婚假:教职工婚假一般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假期为10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在岗教师均可享受带薪婚假,婚假计算时间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开始休假时间为结婚日或结婚日前二天。
产假、计划生育假:
(1)已婚女教职工生育时(已取得准生证)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为9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教师满24周岁)第一次生育时,增加产假30天;难产(含剖腹产)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男教职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陪护假,其配偶晚育第一胎则可享受10天陪护假。
(2)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者,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者,休假42天。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丧假:教职工与职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享受丧假7天,其他亲属死亡享受丧假1—3天(按各校具体规定执行)。
五、建立教师病退制度。长期病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劳保障局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病退手续,按教职工正常退休待遇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以前文件有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最新疫情期间职工请假制度 篇8
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因事不能上班,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半天至两天由部门负责
人批准后交到办公室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当月事假超过三天者扣除当月奖金只保留基本工资。
二、职工因病不能上班,需医院、诊所开出病休证明,交领导同意
后按病假处理,病假七天(含当月的四个休息日)以上,扣除当月奖金只保留基本工资。
三、婚假,公司员工结婚需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批准,假期3天,不影响奖金,基本工资,假期超过3天(不含当月四个休息日)者,只保留基本工资。
四、丧假,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之时,需本人注丧者,准假3天,由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批准,不影响奖金,基本工资,超过3天(不含当月四个休息日),只保留基本工资。
五、工伤假,根据实际情况,因公需要治疗者由总经理批准,休假
超过7天(含当月四个休息日),扣除奖金,保留其它工资。
六、需加班,不能及时休息者,到计调休。
七、考勤必须如实填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许,弄虚作假,代签
考勤者,发现一次对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本人,代签者每人罚款20元。
八、班中出站者,需部门负责人同意,到办公室登记,批准,方可
出站,出站时间超1小时记事假半天,超2小时记事假一天,当天不允许连续两次出站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擅自超假等
记入考勤,按制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九、公司员工不允许过目考勤,无论任何假期,凡过期补假者,按
旷工论处,若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事后申请申明理由,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十、公司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得基本工资,三个月后,公司与新员工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得全额工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不称职员工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