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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的函

发表时间:2023-08-07

费用结算的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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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的函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__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委托乙方协助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结算协调事务事宜,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乙方协调内容:

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吴________号查勘编号:变________】,合同主要内容: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________整(¥________元)。工程施工完成,甲方负责与________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由乙方负责协调最终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均认可的结算费用。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工程结算工作的跟进协调服务工作。

2、本着乙方对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提供协调服务工作的信任及信心,负责提供甲方真实的结算资料及结算数据,作为乙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本工程结算协调,确定最终结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工作充分了解及相关人脉关系的把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甲方完成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的结算工作。

2、确保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并协助甲方最终确认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费用。

四、协调费用支付

1、本工程结算完成,甲方与________公司签字确认最终本工程结算费用后,乙方按审减金额的20%收取结算服务协调费

2、乙方除按本工程审减金额收取服务协调费外,不得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与本工程结算协调事宜有关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结算协调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双方认可的协调费用给乙方,乙方同时应提供等金额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协调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工作、未完成结算工作,中途退出的,视乙方违约,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为甲方结算工作提供协助,否则视乙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保密

对于本工程结算协调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费用结算的函 篇2

尊敬的玉溪市医保中心:

我院隶属于玉溪矿业医院管理,是国有企业独资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现有在职员工45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设有内、外、妇产、儿科、中医、口腔、门诊、影像、检验、药剂、财务、行政、公共卫生等科室。拥有彩色多普勒、50mA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4小时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等设备,设床位90张,床位使用率达95%,能开展普外、泌外、创伤骨科、妇科、产科等手术。随着原玉溪矿业公司医保中心移交地方,我院亦于20XX年1月1日经审批成为贵中心的定点医疗机构。我院服务贵中心管理的参保人员主要为玉溪矿业公司居住在禄脿离退休基地和安宁市、禄丰县的'离退休职工约1000余人。

自从成为贵中心定点医院以来,我院严格遵守各项医保政策,规范操作,积极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医保工作顺利运行。今年8月按玉劳社发[20XX]121号文件精神,住院费用实施复公式结算办法,贵中心确定给我院的总量控制核定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2500元,日均住院统筹费180元,平均住院床日10天。9月以来我院严格按文件精神操作,但医疗费用仍严重超支。例如9月份我院住院人次42人次,申报结算费用为133288.73院,经审核最终结算的费用为90489.36元,不予结算的费用达42799.37元。经我院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我院所服务的参保对象90%以上为离退休人员,且70—80岁的占多数。2、老年人患病率高,多为慢性病,且一人患多种疾病。3、老年患者发病率高,疾病反复发作,一年多次住院治疗。4、急症、重症患者多,如慢性病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终末期,肿瘤患者晚期,还有的转市级省级医院治疗无效又转回我院治疗的终末期患者,且大多数患者治疗费用高且又达不到大病救助的标准,所以医疗费用和住院日数难以控制。

自九月份实施新办法结算,由于上述客观原因存在,导致我院医疗费用难以控制医保运作困难的困境,在此我院经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特向贵中心申请提高总量控制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3500元,月均住院统筹费230元,平均住院床日18天。恳请贵中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客观困难予以批准,在此期盼并深表谢意!

此致

安宁禄脿医院

20XX年12月18日

费用结算的函 篇3

参保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不分男女、不论户籍所有职工全覆盖。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补支待遇原则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补充说明: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报销标准

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其中住院生育费为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流程

第一步: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第三步: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第四步: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结婚证》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③《婴儿出生证明》

④《医学诊断证明》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流程

第一步:收集相关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第三步: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四步: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第五步:到帐后发还本人

费用结算的函 篇4

合同范本 代理合同 货运代理合同 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合同编号: )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 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 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 服务。

1、 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 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 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 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费用结算的函 篇5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采取哪些方式

(一)门诊大病(第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二)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包干;

(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按核定的门诊次均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四)门诊血透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偿付标准总额结算;

(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六)一般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单元并结合住院门诊人次比标准结算;

(七)部分病种或治疗项目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病种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八)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年度包干结算;

(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

(十)其他费用结算按协议约定的方式结算。

扩展阅读

费用结算函格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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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函格式(篇1)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采取哪些方式

(一)门诊大病(第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二)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包干;

(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按核定的门诊次均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四)门诊血透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偿付标准总额结算;

(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六)一般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单元并结合住院门诊人次比标准结算;

(七)部分病种或治疗项目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病种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八)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年度包干结算;

(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

(十)其他费用结算按协议约定的方式结算。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2)

合同范本 代理合同 货运代理合同 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合同编号: )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 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 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 服务。

1、 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 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 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 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成都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和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以下简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第三条 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工伤保险就医管理和工伤医疗费用结算等具体经办工作,以及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并对其履行协议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市和区(市)县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级参保工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章 协议管理

第四条 工伤保险实行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方式。在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办机构根据行政区域工伤人员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兼顾专科与综合、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性伤害的特点和方便工伤人员救治的需要,在取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质一年以上的医疗机构中择优选定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成都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照“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为工伤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工伤医疗服务,并配备充足的药品等,满足工伤人员工伤治疗需要。

第六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违反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处理。

第七条 经办机构应当将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就医管理

第八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包括职业病,下同),应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人员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紧急,可到就近的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急救,经抢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职工因工外出等情形在异地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特殊不能转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同意后,方可在异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第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住院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治疗;如病情危急,可先行救治,用人单位应在工伤人员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申请手续。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门诊治疗。

第十条 对工伤人员是否属于旧伤复发治疗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十一条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康复治疗的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按照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300号)、《关于将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1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二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为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设施项目(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用药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工伤人员紧急抢救和治疗期间确需输血的,其输血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四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涉及的诊疗项目、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的指导意见》(川劳社办〔2007〕44号)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执行。

第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伤情需要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应首选国产材料,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使用进口材料的,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70%的比例予以支付。

使用特殊医用材料的范围,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工伤人员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亲属应当书面告知(附件1)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或者出示经办机构签署意见的《成都市工伤事故备案表》《成都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成都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备案表》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医疗管理有关规定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收治工伤人员时,应严格查验工伤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和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人、证、卡相符;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收治的工伤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及原因,如实出具诊断证明书,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

第十九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进行治疗时,应严格执行物价收费规定,首选使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确需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自负项目及价格,并经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未经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家属)同意擅自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二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向工伤人员出具规范的就诊病历、处方,并提供详细费用清单和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因条件限制不能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可以申请办理市外转诊。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亲属)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附件2),由本市三级综合、专科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署意见,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转入指定的外地三级综合或专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发生的一次性工伤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伤人员回外地长期生活、居住的,应在当地选择一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并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附件3),由经办机构核准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 因工伤导致精神疾病或传染病的工伤人员(《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上明确“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包括精神疾病、传染病),治疗精神疾病或传染病时,可以到本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就医(不限定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但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附件4)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对于职工受伤情形属明确“三工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事故)且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同时填报《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附件5)、《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附件6)。

第二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旧伤复发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入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的复印件报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办理住院治疗备案手续后,工伤人员方可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住院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工伤人员出院后,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协议管理权限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第二十七条 工伤人员在住院期间因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它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检查费用,由工伤人员所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全额垫付,纳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结算。

第二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上月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住院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四)出院病情证明;

(五)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六)手术记录,使用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第二十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报经办机构核准后,工伤人员方可进行长期门诊治疗。

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的,应选择一所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

第三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应根据工伤人员伤(病)情,以3个月为一个治疗期制定一次治疗方案,明确治疗期的开始、结束时间,并对参保人员在治疗期内需要使用的药品名称、剂型、用量、用法和诊疗项目名称(含物价编码)等予以明确,治疗方案处方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治疗方案通过信息系统实时上传至经办机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审核通过后的治疗方案对工伤人员进行门诊治疗。

第三十一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因伤(病)情发生变化需变更治疗方案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变更治疗方案。

第三十二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需工伤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得产生门诊医疗费用,如确因病情需要,产生的药品、检查、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不得与住院费用重复。

第三十三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间,因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到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检查,须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提出意见,并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部门鉴章确认。外检费用按规定在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第三十四条 工伤人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长期门诊医疗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一个治疗期结束时,工伤人员应及时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并办理下一个治疗期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

(四)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五)工伤人员签字认可的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六)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 未联网结算的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申请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或《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

(三)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单、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门诊治疗的应提供病情证明、复式处方、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还应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四)属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还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和赔偿证明原件等。

第三十七条 经办机构在受理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的,可暂缓费用拨付。

第三十八条 经办机构结算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三十九条 工伤人员的下列项目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治疗与工伤伤(病)情无关的医疗费用;

(二)不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费用;

(三)不符合规定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所产生的康复理疗费用;

(四)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继续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外购药品费(因就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在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检查费用除外);

(六)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协议配置机构产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七)违反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亲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套取、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部、省、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因工受伤告知书

2.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

3.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4.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5.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

6.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7.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4)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生育保险费用审核结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时长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窗口办理。

可以预约办理吗?

此项服务支持预约办理。

受理标准

(1)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2)受理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

1、医疗机构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或线上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审核后拨付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月结算申报总表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5)

参保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不分男女、不论户籍所有职工全覆盖。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补支待遇原则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补充说明: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报销标准

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其中住院生育费为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流程

第一步: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第三步: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第四步: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结婚证》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③《婴儿出生证明》

④《医学诊断证明》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流程

第一步:收集相关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第三步: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四步: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第五步:到帐后发还本人

费用结算的函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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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的函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__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委托乙方协助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结算协调事务事宜,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乙方协调内容:

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吴________号查勘编号:变________】,合同主要内容: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________整(¥________元)。工程施工完成,甲方负责与________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由乙方负责协调最终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均认可的结算费用。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工程结算工作的跟进协调服务工作。

2、本着乙方对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提供协调服务工作的信任及信心,负责提供甲方真实的结算资料及结算数据,作为乙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本工程结算协调,确定最终结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工作充分了解及相关人脉关系的把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甲方完成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的结算工作。

2、确保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并协助甲方最终确认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费用。

四、协调费用支付

1、本工程结算完成,甲方与________公司签字确认最终本工程结算费用后,乙方按审减金额的20%收取结算服务协调费

2、乙方除按本工程审减金额收取服务协调费外,不得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与本工程结算协调事宜有关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结算协调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双方认可的协调费用给乙方,乙方同时应提供等金额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协调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工作、未完成结算工作,中途退出的,视乙方违约,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为甲方结算工作提供协助,否则视乙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保密

对于本工程结算协调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费用结算的函 篇2

合同范本 代理合同 货运代理合同 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合同编号: )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 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 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 服务。

1、 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 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 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 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费用结算的函 篇3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最新情况。2021年12月,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均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和兵团的362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17个省(区、市)的90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75.60万人次,是2020年同期的10倍。

门诊费用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5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为8.27万家;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251.4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1.28亿元,基金支付17.5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6.0%;整体结算规模较2020年同期实现翻两番。2021年,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949.6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3.82亿元,基金支付13.2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5%。

费用结算的函 篇4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最新情况。2021年12月,已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均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和兵团的362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17个省(区、市)的90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门诊费用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5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为8.27万家;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251.4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1.28亿元,基金支付17.5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6.0%;整体结算规模较2020年同期实现翻两番。2021年,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949.6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3.82亿元,基金支付13.2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5%。

符合政策的普通门诊费至少能报50%

门诊看病能报销多少钱?在支付标准方面,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花1块钱也能报”。

《办法》明确,在职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6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各地级以上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办法》要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具体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由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

对于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群,《办法》也表示,将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费用结算的函 篇5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采取哪些方式

(一)门诊大病(第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二)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包干;

(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按核定的门诊次均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四)门诊血透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偿付标准总额结算;

(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六)一般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单元并结合住院门诊人次比标准结算;

(七)部分病种或治疗项目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病种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八)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年度包干结算;

(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

(十)其他费用结算按协议约定的方式结算。

费用结算的函 篇6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__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保留因特殊情况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___‰。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寄件人付费

□收件人付费

□第三方付费◇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单票现金结算□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每月____日

□每月____日

□其它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日◇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__快递服务。

三、期限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________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

乙方,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费用结算的函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成都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和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以下简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第三条 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工伤保险就医管理和工伤医疗费用结算等具体经办工作,以及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并对其履行协议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市和区(市)县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级参保工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章 协议管理

第四条 工伤保险实行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方式。在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办机构根据行政区域工伤人员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兼顾专科与综合、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性伤害的特点和方便工伤人员救治的需要,在取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质一年以上的医疗机构中择优选定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成都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照“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为工伤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工伤医疗服务,并配备充足的药品等,满足工伤人员工伤治疗需要。

第六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违反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处理。

第七条 经办机构应当将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就医管理

第八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包括职业病,下同),应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人员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紧急,可到就近的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急救,经抢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职工因工外出等情形在异地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特殊不能转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同意后,方可在异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第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住院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治疗;如病情危急,可先行救治,用人单位应在工伤人员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申请手续。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门诊治疗。

第十条 对工伤人员是否属于旧伤复发治疗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十一条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康复治疗的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按照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300号)、《关于将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1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二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为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设施项目(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用药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工伤人员紧急抢救和治疗期间确需输血的,其输血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四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涉及的诊疗项目、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的指导意见》(川劳社办〔2007〕44号)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执行。

第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伤情需要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应首选国产材料,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使用进口材料的,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70%的比例予以支付。

使用特殊医用材料的范围,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工伤人员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亲属应当书面告知(附件1)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或者出示经办机构签署意见的《成都市工伤事故备案表》《成都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成都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备案表》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医疗管理有关规定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收治工伤人员时,应严格查验工伤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和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人、证、卡相符;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收治的工伤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及原因,如实出具诊断证明书,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

第十九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进行治疗时,应严格执行物价收费规定,首选使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确需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自负项目及价格,并经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未经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家属)同意擅自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二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向工伤人员出具规范的就诊病历、处方,并提供详细费用清单和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因条件限制不能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可以申请办理市外转诊。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亲属)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附件2),由本市三级综合、专科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署意见,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转入指定的外地三级综合或专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发生的一次性工伤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伤人员回外地长期生活、居住的,应在当地选择一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并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附件3),由经办机构核准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 因工伤导致精神疾病或传染病的工伤人员(《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上明确“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包括精神疾病、传染病),治疗精神疾病或传染病时,可以到本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就医(不限定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但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附件4)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对于职工受伤情形属明确“三工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事故)且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同时填报《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附件5)、《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附件6)。

第二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旧伤复发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入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的复印件报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办理住院治疗备案手续后,工伤人员方可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住院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工伤人员出院后,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协议管理权限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第二十七条 工伤人员在住院期间因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它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检查费用,由工伤人员所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全额垫付,纳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结算。

第二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上月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住院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四)出院病情证明;

(五)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六)手术记录,使用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第二十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报经办机构核准后,工伤人员方可进行长期门诊治疗。

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的,应选择一所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

第三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应根据工伤人员伤(病)情,以3个月为一个治疗期制定一次治疗方案,明确治疗期的开始、结束时间,并对参保人员在治疗期内需要使用的药品名称、剂型、用量、用法和诊疗项目名称(含物价编码)等予以明确,治疗方案处方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治疗方案通过信息系统实时上传至经办机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审核通过后的治疗方案对工伤人员进行门诊治疗。

第三十一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因伤(病)情发生变化需变更治疗方案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变更治疗方案。

第三十二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需工伤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得产生门诊医疗费用,如确因病情需要,产生的药品、检查、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不得与住院费用重复。

第三十三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间,因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到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检查,须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提出意见,并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部门鉴章确认。外检费用按规定在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第三十四条 工伤人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长期门诊医疗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一个治疗期结束时,工伤人员应及时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并办理下一个治疗期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

(四)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五)工伤人员签字认可的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六)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 未联网结算的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申请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或《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

(三)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单、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门诊治疗的应提供病情证明、复式处方、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还应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四)属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还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和赔偿证明原件等。

第三十七条 经办机构在受理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的,可暂缓费用拨付。

第三十八条 经办机构结算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三十九条 工伤人员的下列项目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治疗与工伤伤(病)情无关的医疗费用;

(二)不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费用;

(三)不符合规定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所产生的康复理疗费用;

(四)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继续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外购药品费(因就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在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检查费用除外);

(六)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协议配置机构产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七)违反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亲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套取、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部、省、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因工受伤告知书

2.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

3.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4.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5.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

6.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7.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费用结算的函 篇8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生育保险费用审核结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时长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窗口办理。

可以预约办理吗?

此项服务支持预约办理。

受理标准

(1)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2)受理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

1、医疗机构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或线上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审核后拨付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月结算申报总表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费用结算的函 篇9

1、原则

客观评价活动效果,公正、科学地评价活动结算成本;总结成本评估结算和作业管理的经验,为后续作业成本评估计算提供参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7月以来东合龙山县红酒展销会、路演活动后的最终结算管理。

3、评估参照事项

(1)红酒会参考标准

材料、主持人、品酒师、场地布置、整体活动效果等。(2)路演参考标准

材料、主持人、演员、活动前宣传、现场布置、活动整体效果4。成本评估

(一)8月1日群策红酒会

(2) 8月8日亚中唯美广告(杨帆)红酒展(三)8月10日群策龙山路演

(四)8月14日天晴枣园路演

(五)8月16日象谷文化普洱茶品鉴会(参照红酒会标准)经核查前期活动,各活动公司物料并无缺失,只因各活动公司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问题及不足,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扣款,不足之处烦请开发公司给予调整!

*注:最终付款以开发公司核定计量后为准!

费用结算的函 篇10

2021年12月,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已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均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今年将建立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共济保障制度,

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同时,将职工的普通门诊费用

纳入医保报销,

结束20年来普通门诊费不报销的历史。

今年将职工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今年将重点在两个方面发力,一是完善医保制度,二是优化经办服务。”安徽省医保局局长金维加介绍,将建立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共济保障制度,将职工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结束20年来普通门诊费不报销的历史。

同时,改革个人账户制度,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以2020年全省职工普通门诊费用水平测算,按不低于50%的比例报销,可以为参保职工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约51亿元。

同时,还将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重点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五类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进行倾斜保障。“按照2020年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总费用水平测算,年救助医疗费用将达到23亿元。”金维加说。

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报销

今年我省还有两大政策释放医保惠民利好。

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中医治疗需求,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报销。纳保办法已经出台,医疗机构依规定申请即可。

同时,推进长三角地区医保一体化发展,经三省一市协商一致,长三角地区基本医保诊疗项目支付目录已经出台,据此将有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报销,更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和就医需求。

高血压等五类参保患者将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金维加介绍,在优化医保便民服务上,将采取推进“跨省通办”、“清单管理”、慢病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这三项措施。

推进“跨省通办”方面,实现参保信息变更、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医保定点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6项高频经办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高信息化水平下的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推进“清单管理”方面,实现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等“六统一”。

推进慢病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方面,我省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五类参保患者,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外省看病购药,不用拿发票跑腿回来申请报销。

除此以外,我省将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减轻群众药品耗材费用负担,常态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管好用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稳步增长。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52732家,比2020年增加8319家,增长18.7%。2021年,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440.59万人次,比2020年增加140.36万人次,增长46.8%;涉及医疗费用1070.20亿元,比2020年增加327.4亿元,增长44.1%;基金支付624.63亿元,比2020年增加185.9亿元,增长42.4%,基金支付比例为58.4%。

2021年12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42.97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04.87亿元,基金支付63.40亿元,分别环比增长26.60%、23.40%、24.56%;基金支付比例为60.5%,与上月基本持平;日均直接结算13862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4万元,次均基金支付1.48万元。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5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为8.27万家;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251.4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1.28亿元,基金支付17.5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6.0%;整体结算规模较2020年同期实现翻两番。

2021年,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949.6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3.82亿元,基金支付13.2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5%。12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39.0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47亿元,基金支付2.03亿元,分别环比增长25.9%、22.3%、29.6%;基金支付比例为58.5%;日均直接结算44868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9.22元,次均基金支付145.77元。

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

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和兵团的362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17个省(区、市)的90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75.60万人次,是2020年同期的.10倍。

联合监管 防范异地就医过程中过度医疗

近年来,随着异地居住、异地退休、异地工作人口的大量增加,特别是同子女随迁的老年人群体越来越庞大,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出了更高需求。聚焦1.25亿跨省流动人口的就医结算需求,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2021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巩固拓展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成果,全面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解决居民异地就医垫资、来回跑腿报销的麻烦,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表示,从目前的推进情况看,不论是门诊还是住院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都不存在制度和政策上的障碍。下一步,建议打通信息系统,同时,提高备案的灵活性、便捷性。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教授金维刚表示,在推进医保异地结算方面取得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覆盖全国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系统运行平稳,日益成熟;

二是国家平台有效备案人数不断增加,受益面不断扩大;

三是通过开展医保异地结算,有利于促进医保标准化建设;

四是有利于逐步提高医保统筹层次。“需要注意的是,要加强联合监管,防范异地就医过程中的过度医疗,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金维刚说。

费用结算的函 篇11

参保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不分男女、不论户籍所有职工全覆盖。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补支待遇原则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补充说明: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报销标准

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其中住院生育费为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流程

第一步: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第三步: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第四步: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结婚证》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③《婴儿出生证明》

④《医学诊断证明》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流程

第一步:收集相关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第三步: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四步: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第五步:到帐后发还本人

费用结算的函 篇12

尊敬的玉溪市医保中心:

我院隶属于玉溪矿业医院管理,是国有企业独资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现有在职员工45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设有内、外、妇产、儿科、中医、口腔、门诊、影像、检验、药剂、财务、行政、公共卫生等科室。拥有彩色多普勒、50mA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4小时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等设备,设床位90张,床位使用率达95%,能开展普外、泌外、创伤骨科、妇科、产科等手术。随着原玉溪矿业公司医保中心移交地方,我院亦于20XX年1月1日经审批成为贵中心的定点医疗机构。我院服务贵中心管理的参保人员主要为玉溪矿业公司居住在禄脿离退休基地和安宁市、禄丰县的'离退休职工约1000余人。

自从成为贵中心定点医院以来,我院严格遵守各项医保政策,规范操作,积极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医保工作顺利运行。今年8月按玉劳社发[20XX]121号文件精神,住院费用实施复公式结算办法,贵中心确定给我院的总量控制核定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2500元,日均住院统筹费180元,平均住院床日10天。9月以来我院严格按文件精神操作,但医疗费用仍严重超支。例如9月份我院住院人次42人次,申报结算费用为133288.73院,经审核最终结算的费用为90489.36元,不予结算的费用达42799.37元。经我院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我院所服务的参保对象90%以上为离退休人员,且70—80岁的占多数。2、老年人患病率高,多为慢性病,且一人患多种疾病。3、老年患者发病率高,疾病反复发作,一年多次住院治疗。4、急症、重症患者多,如慢性病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终末期,肿瘤患者晚期,还有的转市级省级医院治疗无效又转回我院治疗的终末期患者,且大多数患者治疗费用高且又达不到大病救助的标准,所以医疗费用和住院日数难以控制。

自九月份实施新办法结算,由于上述客观原因存在,导致我院医疗费用难以控制医保运作困难的困境,在此我院经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特向贵中心申请提高总量控制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3500元,月均住院统筹费230元,平均住院床日18天。恳请贵中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客观困难予以批准,在此期盼并深表谢意!

此致

安宁禄脿医院

20XX年12月18日

费用结算函格式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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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函格式(篇1)

尊敬的玉溪市医保中心:

我院隶属于玉溪矿业医院管理,是国有企业独资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现有在职员工45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设有内、外、妇产、儿科、中医、口腔、门诊、影像、检验、药剂、财务、行政、公共卫生等科室。拥有彩色多普勒、50mA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4小时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等设备,设床位90张,床位使用率达95%,能开展普外、泌外、创伤骨科、妇科、产科等手术。随着原玉溪矿业公司医保中心移交地方,我院亦于20XX年1月1日经审批成为贵中心的定点医疗机构。我院服务贵中心管理的参保人员主要为玉溪矿业公司居住在禄脿离退休基地和安宁市、禄丰县的'离退休职工约1000余人。

自从成为贵中心定点医院以来,我院严格遵守各项医保政策,规范操作,积极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医保工作顺利运行。今年8月按玉劳社发[20XX]121号文件精神,住院费用实施复公式结算办法,贵中心确定给我院的总量控制核定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2500元,日均住院统筹费180元,平均住院床日10天。9月以来我院严格按文件精神操作,但医疗费用仍严重超支。例如9月份我院住院人次42人次,申报结算费用为133288.73院,经审核最终结算的费用为90489.36元,不予结算的费用达42799.37元。经我院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我院所服务的参保对象90%以上为离退休人员,且70—80岁的占多数。2、老年人患病率高,多为慢性病,且一人患多种疾病。3、老年患者发病率高,疾病反复发作,一年多次住院治疗。4、急症、重症患者多,如慢性病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终末期,肿瘤患者晚期,还有的转市级省级医院治疗无效又转回我院治疗的终末期患者,且大多数患者治疗费用高且又达不到大病救助的标准,所以医疗费用和住院日数难以控制。

自九月份实施新办法结算,由于上述客观原因存在,导致我院医疗费用难以控制医保运作困难的困境,在此我院经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特向贵中心申请提高总量控制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3500元,月均住院统筹费230元,平均住院床日18天。恳请贵中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客观困难予以批准,在此期盼并深表谢意!

此致

安宁禄脿医院

20XX年12月18日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2)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生育保险费用审核结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时长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窗口办理。

可以预约办理吗?

此项服务支持预约办理。

受理标准

(1)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2)受理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

1、医疗机构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或线上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3、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审核后拨付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月结算申报总表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成都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和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以下简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第三条 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工伤保险就医管理和工伤医疗费用结算等具体经办工作,以及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并对其履行协议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市和区(市)县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级参保工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章 协议管理

第四条 工伤保险实行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方式。在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办机构根据行政区域工伤人员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兼顾专科与综合、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性伤害的特点和方便工伤人员救治的需要,在取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质一年以上的医疗机构中择优选定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成都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照“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为工伤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工伤医疗服务,并配备充足的药品等,满足工伤人员工伤治疗需要。

第六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违反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处理。

第七条 经办机构应当将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就医管理

第八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包括职业病,下同),应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人员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紧急,可到就近的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急救,经抢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职工因工外出等情形在异地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特殊不能转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同意后,方可在异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第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住院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治疗;如病情危急,可先行救治,用人单位应在工伤人员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申请手续。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门诊治疗。

第十条 对工伤人员是否属于旧伤复发治疗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十一条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康复治疗的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按照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300号)、《关于将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1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二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为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设施项目(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用药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工伤人员紧急抢救和治疗期间确需输血的,其输血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四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涉及的诊疗项目、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的指导意见》(川劳社办〔2007〕44号)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执行。

第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伤情需要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应首选国产材料,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使用进口材料的,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70%的比例予以支付。

使用特殊医用材料的范围,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工伤人员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亲属应当书面告知(附件1)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或者出示经办机构签署意见的《成都市工伤事故备案表》《成都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成都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备案表》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医疗管理有关规定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收治工伤人员时,应严格查验工伤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和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人、证、卡相符;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收治的工伤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及原因,如实出具诊断证明书,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

第十九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进行治疗时,应严格执行物价收费规定,首选使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确需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自负项目及价格,并经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未经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家属)同意擅自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二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向工伤人员出具规范的就诊病历、处方,并提供详细费用清单和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因条件限制不能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可以申请办理市外转诊。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亲属)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附件2),由本市三级综合、专科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署意见,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转入指定的外地三级综合或专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发生的一次性工伤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伤人员回外地长期生活、居住的,应在当地选择一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并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附件3),由经办机构核准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 因工伤导致精神疾病或传染病的工伤人员(《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上明确“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包括精神疾病、传染病),治疗精神疾病或传染病时,可以到本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就医(不限定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但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附件4)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对于职工受伤情形属明确“三工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事故)且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同时填报《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附件5)、《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附件6)。

第二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旧伤复发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入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的复印件报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办理住院治疗备案手续后,工伤人员方可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住院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工伤人员出院后,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协议管理权限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第二十七条 工伤人员在住院期间因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它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检查费用,由工伤人员所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全额垫付,纳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结算。

第二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上月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住院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四)出院病情证明;

(五)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六)手术记录,使用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第二十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报经办机构核准后,工伤人员方可进行长期门诊治疗。

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的,应选择一所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

第三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应根据工伤人员伤(病)情,以3个月为一个治疗期制定一次治疗方案,明确治疗期的开始、结束时间,并对参保人员在治疗期内需要使用的药品名称、剂型、用量、用法和诊疗项目名称(含物价编码)等予以明确,治疗方案处方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治疗方案通过信息系统实时上传至经办机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审核通过后的治疗方案对工伤人员进行门诊治疗。

第三十一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因伤(病)情发生变化需变更治疗方案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变更治疗方案。

第三十二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需工伤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得产生门诊医疗费用,如确因病情需要,产生的药品、检查、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不得与住院费用重复。

第三十三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间,因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到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检查,须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提出意见,并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部门鉴章确认。外检费用按规定在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第三十四条 工伤人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长期门诊医疗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一个治疗期结束时,工伤人员应及时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并办理下一个治疗期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

(四)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五)工伤人员签字认可的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六)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 未联网结算的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申请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或《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

(三)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单、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门诊治疗的应提供病情证明、复式处方、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还应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四)属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还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和赔偿证明原件等。

第三十七条 经办机构在受理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的,可暂缓费用拨付。

第三十八条 经办机构结算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三十九条 工伤人员的下列项目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治疗与工伤伤(病)情无关的医疗费用;

(二)不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费用;

(三)不符合规定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所产生的康复理疗费用;

(四)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继续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外购药品费(因就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在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检查费用除外);

(六)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协议配置机构产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七)违反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亲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套取、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部、省、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因工受伤告知书

2.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

3.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4.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5.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

6.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7.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__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委托乙方协助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结算协调事务事宜,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乙方协调内容:

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吴________号查勘编号:变________】,合同主要内容: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________整(¥________元)。工程施工完成,甲方负责与________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由乙方负责协调最终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均认可的结算费用。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工程结算工作的跟进协调服务工作。

2、本着乙方对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提供协调服务工作的信任及信心,负责提供甲方真实的结算资料及结算数据,作为乙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本工程结算协调,确定最终结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工作充分了解及相关人脉关系的把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甲方完成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的结算工作。

2、确保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并协助甲方最终确认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费用。

四、协调费用支付

1、本工程结算完成,甲方与________公司签字确认最终本工程结算费用后,乙方按审减金额的20%收取结算服务协调费

2、乙方除按本工程审减金额收取服务协调费外,不得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与本工程结算协调事宜有关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结算协调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双方认可的协调费用给乙方,乙方同时应提供等金额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协调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工作、未完成结算工作,中途退出的,视乙方违约,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为甲方结算工作提供协助,否则视乙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保密

对于本工程结算协调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5)

1、原则

客观评价活动效果,公正、科学地评价活动结算成本;总结成本评估结算和作业管理的经验,为后续作业成本评估计算提供参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7月以来东合龙山县红酒展销会、路演活动后的最终结算管理。

3、评估参照事项

(1)红酒会参考标准

材料、主持人、品酒师、场地布置、整体活动效果等。(2)路演参考标准

材料、主持人、演员、活动前宣传、现场布置、活动整体效果4。成本评估

(一)8月1日群策红酒会

(2) 8月8日亚中唯美广告(杨帆)红酒展(三)8月10日群策龙山路演

(四)8月14日天晴枣园路演

(五)8月16日象谷文化普洱茶品鉴会(参照红酒会标准)经核查前期活动,各活动公司物料并无缺失,只因各活动公司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问题及不足,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扣款,不足之处烦请开发公司给予调整!

*注:最终付款以开发公司核定计量后为准!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6)

合同范本 代理合同 货运代理合同 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合同编号: )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 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 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 服务。

1、 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 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 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 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7)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采取哪些方式

(一)门诊大病(第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二)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包干;

(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按核定的门诊次均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四)门诊血透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偿付标准总额结算;

(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六)一般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单元并结合住院门诊人次比标准结算;

(七)部分病种或治疗项目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病种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八)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年度包干结算;

(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上的,单独偿付,其中90%按服务项目结算,10%按服务单元结算;医院住院平均费用偿付标准4倍以下的费用,按服务单元结算;

(十)其他费用结算按协议约定的方式结算。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8)

参保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不分男女、不论户籍所有职工全覆盖。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补支待遇原则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补充说明: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报销标准

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其中住院生育费为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流程

第一步: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第三步: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第四步: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结婚证》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③《婴儿出生证明》

④《医学诊断证明》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流程

第一步:收集相关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第三步: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四步: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第五步:到帐后发还本人

费用结算函格式(10篇)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或许会关注一些文书的撰写,实用文书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实用文书要怎么写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费用结算函格式(10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1)

1、原则

客观评价活动效果,公正、科学地评价活动结算成本;总结成本评估结算和作业管理的经验,为后续作业成本评估计算提供参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7月以来东合龙山县红酒展销会、路演活动后的最终结算管理。

3、评估参照事项

(1)红酒会参考标准

材料、主持人、品酒师、场地布置、整体活动效果等。(2)路演参考标准

材料、主持人、演员、活动前宣传、现场布置、活动整体效果4。成本评估

(一)8月1日群策红酒会

(2) 8月8日亚中唯美广告(杨帆)红酒展(三)8月10日群策龙山路演

(四)8月14日天晴枣园路演

(五)8月16日象谷文化普洱茶品鉴会(参照红酒会标准)经核查前期活动,各活动公司物料并无缺失,只因各活动公司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存在不同的问题及不足,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扣款,不足之处烦请开发公司给予调整!

*注:最终付款以开发公司核定计量后为准!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就__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委托乙方协助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结算协调事务事宜,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乙方协调内容:

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吴________号查勘编号:变________】,合同主要内容: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价为:________整(¥________元)。工程施工完成,甲方负责与________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由乙方负责协调最终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均认可的结算费用。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工程结算工作的跟进协调服务工作。

2、本着乙方对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提供协调服务工作的信任及信心,负责提供甲方真实的结算资料及结算数据,作为乙方与__________公司进行本工程结算协调,确定最终结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________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工作充分了解及相关人脉关系的把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甲方完成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的结算工作。

2、确保________项目开闭所及电缆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性,并协助甲方最终确认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费用。

四、协调费用支付

1、本工程结算完成,甲方与________公司签字确认最终本工程结算费用后,乙方按审减金额的20%收取结算服务协调费

2、乙方除按本工程审减金额收取服务协调费外,不得要求甲方再另行支付与本工程结算协调事宜有关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结算协调费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双方认可的协调费用给乙方,乙方同时应提供等金额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协调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工作、未完成结算工作,中途退出的,视乙方违约,应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为甲方结算工作提供协助,否则视乙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保密

对于本工程结算协调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3)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最新情况。2021年12月,已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均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和兵团的362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17个省(区、市)的90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门诊费用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5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为8.27万家;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251.4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1.28亿元,基金支付17.5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6.0%;整体结算规模较2020年同期实现翻两番。2021年,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949.6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3.82亿元,基金支付13.2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5%。

符合政策的普通门诊费至少能报50%

门诊看病能报销多少钱?在支付标准方面,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花1块钱也能报”。

《办法》明确,在职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60%,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适当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各地级以上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办法》要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具体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由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

对于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群,《办法》也表示,将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4)

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是医保基金支出控制的关键环节。国家和省里的人社、财政、卫生三部门联合分别以人社部发〔2012〕70号和鲁人社发〔2014〕2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要求2014年底前,省内所有统筹地区都要开展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一年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怎样呢?笔者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进展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医疗费用结算体系。费用结算办法是基金管理的“牛鼻子”。当前,各地形成了一套充分体现当地特点和医疗服务水平的结算方式,建立了“以预 算管理、总额控制,弹性结算为主体,以“定额、病种、服务单元、人次人头付费、床日付费”为支撑的结算管理体系。完善了“按月预付、季度结算、年度决算”的费用拨付制度,形成了“完善结算 办法,强化内控管理,规范结算流程”的新机制。更加注重转型发展,复合式结算实现了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深化的转变。复合式结算是医疗费用结算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不同等级、不同性质医 疗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数量、结算标准制定了不同的指标控制体系,实现了由原来简单意义“一刀切”的“定额、病种、按人头人次”付费结算,到目前“科学制定定额标准、科学确定病种及其付费 标准、科学测算人头人次标准”转变。在门规病种上,制定了“单病种定额、多病种综合定额、全年限额”的结算办法;在住院费用结算上,实行“定额结算与大病定额弹性结算、危重病大额医疗费单 独结算,肿瘤专科实行项目、定额加人次系数”的结算等办法,收到很好效果。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结算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当前,结算方式科学化,结算标准确定制度化特点明显。

普通门诊,普遍实行了按人包干付费、总量控制与质量考核相结合的结算方式。门诊大病,普遍实行了“病种预算、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弹性结算”的方式。住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下“统一预算、 分级管理、权责明确、流程规范、操作透明”的预算管理体系。同时,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到一条龙,即时结算”。更加注重完善体制机制,实现了结算办法与多项配套措施协同推进的新局面。一是建立了谈判制度。将 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管理措施、结算办法、监控指标等内容,通过谈判,细化到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协议实现了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建立了保证金制度。确定合理的保证金预留比例,住院医疗费 用普遍为信息管理、药品管理等方面,并将人次人头比、次均费用 、药占比、耗占比、检查检验占比等作为考核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四是建立了定期分析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支出实行动态管理,每月通报总额控制执行情况;部分市对大型检查和特殊治疗制定 单独的结算办法,建立了“四级总额预算指标”体系。

二、问题

一是对开展总额控制的理解还有差距。医疗保险第三方付费,涉及医疗机构、药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等各群体、各环节,参保患者病情差异性大,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这些特殊性,也导致了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过程中,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状态,在思想和意识中,对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理解不够,落实得还不够严格。二是医疗费用结算谈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的协商谈 判流于形式,没有把谈判机制建起来;有的地方过于行政化,一定了之,缺少沟通,推进难度大;也有的地方谈判协商后,落实难;有的谈判尚未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谈判方式单一 ,谈判程序不够规范,谈判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三是对费用支出运行规律缺乏掌握,重点领域监控分析不够。居民医保整合后,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的群体,从城市扩展到农村;面对的医疗机构,从相 对少数的三级、二级医院,转向数量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从城镇医疗机构延伸到了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这些挑战,与经办人员不足的矛盾叠加,总额控制的质量、科学性不高 。

三、建议

统一认识,进一步明确结算管理工作思路。人社部发〔原则、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具体结算过程中,要以提高适 应性和可操作性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确定总额控制目标,细化总额控制指标体系,完善谈判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推进总额控制下复合式付费方式纵深发展,形成有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的平稳运行。科学合理确定总额控制指标。一是要规范完善总额控制办法的操作规程。对总额控制的工作程序、预算管理与总额控制目标、总额控制指标确定和调整医医疗服 务监管和考核、医疗费用结算和清算、与医疗机构沟通与协商、综合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操作程序。二是要规范总额控制标准的设置。原则上要以定点医疗机构分配和调整机制。三是要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分析。对近年的费用支出总额、支出结构、服务能力、 就医流向、基金补偿变化等指标搞好调查分析和测算,探索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支出的规律和重点,完善总额控制总量,优化总额控制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强化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一 是要制定出台协商谈判办法。将协商谈判的时间安排、谈判形式、谈判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二是要坚持谈判工作的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进公平,以透明促进共识,要将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医院预算安 排总体计划、医院预算指标核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医院预算分配全过程,医院协商确定医院医保预算指标、年终清算全过程,清算原则、清算方案、清算结果,全部予以公开。三是要把握协商谈判的重 点。首先,要将协议内容作为谈判重点,在原有“就诊人数,医疗总费用,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查总费用”等控制指标基础上,重点要将“住院率、复诊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充实到协议内容中; 其次,要把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制度作为谈判重点,将医保管理向医保医师延伸。通过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医保医师信用档案数据库,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及医保医师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完善更加适合居民医疗保险特点的结算方式。基层定点机构数量大、区域分散、医疗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一轮的医改中,实施了综合改革,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零差率销售,规范了功能定位,建立了“一般诊疗费”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建立完善费用结算,是一个新的课题,要把居民医疗保险结算作为主攻方向,在结算方式、结算流程、就医引导等方面,减化程序,提供方便,提高满意率。以建机制为重点,推进结算方式的改革完善。

要继续推进四个机制建设:一是以“超支分担”为重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原则上超总额在的部分,按的部分,按,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按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金额的按月、按病种进行分类统计,对就医人次、人次费用、药品比重、医疗服务收费比重等指标进行分析,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通报,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内部分析制度,监控总额控制预算执行情况。四是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为重点,建立预警机制。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重点在县级医院,要加大对试点医院医保费用支出规模、支出结构及发展态势的数据分析,建立和完善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监控基金支出增速、基金结余等关键性指标,防止基金出现风险,防止个人负担起付过大,评估总额控制结算的科学性。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5)

参保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不分男女、不论户籍所有职工全覆盖。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补支待遇原则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补充说明: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报销标准

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其中住院生育费为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流程

第一步: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第三步: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第四步: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结婚证》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③《婴儿出生证明》

④《医学诊断证明》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流程

第一步:收集相关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二步:个人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第三步: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事部

第四步: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第五步:到帐后发还本人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成都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伤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和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以下简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第三条 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工伤保险就医管理和工伤医疗费用结算等具体经办工作,以及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并对其履行协议情况开展监督考核。

市和区(市)县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本级参保工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章 协议管理

第四条 工伤保险实行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方式。在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办机构根据行政区域工伤人员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兼顾专科与综合、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性伤害的特点和方便工伤人员救治的需要,在取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质一年以上的医疗机构中择优选定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成都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照“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为工伤职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工伤医疗服务,并配备充足的药品等,满足工伤人员工伤治疗需要。

第六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违反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处理。

第七条 经办机构应当将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就医管理

第八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包括职业病,下同),应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人员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紧急,可到就近的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急救,经抢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职工因工外出等情形在异地遭受事故伤害,因情况特殊不能转回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同意后,方可在异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第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工伤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住院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治疗;如病情危急,可先行救治,用人单位应在工伤人员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申请手续。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在其治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门诊治疗。

第十条 对工伤人员是否属于旧伤复发治疗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十一条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康复治疗的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按照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300号)、《关于将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1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二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为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设施项目(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用药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工伤人员紧急抢救和治疗期间确需输血的,其输血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四条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涉及的诊疗项目、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的指导意见》(川劳社办〔2007〕44号)的规定参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设施项目执行。

第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伤情需要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应首选国产材料,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使用进口材料的,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70%的比例予以支付。

使用特殊医用材料的范围,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工伤人员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时,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亲属应当书面告知(附件1)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或者出示经办机构签署意见的《成都市工伤事故备案表》《成都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成都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备案表》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伤医疗管理有关规定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收治工伤人员时,应严格查验工伤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和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人、证、卡相符;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收治的工伤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及原因,如实出具诊断证明书,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

第十九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进行治疗时,应严格执行物价收费规定,首选使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确需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自负项目及价格,并经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未经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家属)同意擅自使用超出“三个目录”范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二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向工伤人员出具规范的就诊病历、处方,并提供详细费用清单和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因条件限制不能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可以申请办理市外转诊。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或亲属)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附件2),由本市三级综合、专科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签署意见,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转入指定的外地三级综合或专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发生的一次性工伤住院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伤人员回外地长期生活、居住的,应在当地选择一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医治受伤部位或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并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附件3),由经办机构核准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符合成都市“三个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 因工伤导致精神疾病或传染病的工伤人员(《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上明确“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包括精神疾病、传染病),治疗精神疾病或传染病时,可以到本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就医(不限定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但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附件4)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对于职工受伤情形属明确“三工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事故)且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同时填报《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附件5)、《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附件6)。

第二十五条 工伤人员因旧伤复发在本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入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的复印件报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办理住院治疗备案手续后,工伤人员方可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住院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工伤人员出院后,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协议管理权限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第二十七条 工伤人员在住院期间因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它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检查费用,由工伤人员所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全额垫付,纳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结算。

第二十八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上月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住院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四)出院病情证明;

(五)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六)手术记录,使用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第二十九条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矽肺、外伤性精神病等工伤旧伤复发确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报经办机构核准后,工伤人员方可进行长期门诊治疗。

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的,应选择一所协议医疗机构刷卡办理工伤就医,就医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附件7)。

第三十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应根据工伤人员伤(病)情,以3个月为一个治疗期制定一次治疗方案,明确治疗期的开始、结束时间,并对参保人员在治疗期内需要使用的药品名称、剂型、用量、用法和诊疗项目名称(含物价编码)等予以明确,治疗方案处方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治疗方案通过信息系统实时上传至经办机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审核通过后的治疗方案对工伤人员进行门诊治疗。

第三十一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因伤(病)情发生变化需变更治疗方案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变更治疗方案。

第三十二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内需工伤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得产生门诊医疗费用,如确因病情需要,产生的药品、检查、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不得与住院费用重复。

第三十三条 工伤人员在长期门诊治疗期间,因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条件限制需到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检查,须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治疗医师提出意见,并经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部门鉴章确认。外检费用按规定在诊治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第三十四条 工伤人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长期门诊医疗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一个治疗期结束时,工伤人员应及时与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并办理下一个治疗期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审核、结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工伤人员长期门诊医疗费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都市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清算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医院公章);

(二)成都市工伤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工伤基金支付结算表(须有工伤人员或家属签字);

(三)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

(四)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五)工伤人员签字认可的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六)CT、DR、MRI、彩超等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 未联网结算的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申请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或《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

(三)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单、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门诊治疗的应提供病情证明、复式处方、结算收据原件以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使用置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还应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复印件;

(四)属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还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和赔偿证明原件等。

第三十七条 经办机构在受理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的,可暂缓费用拨付。

第三十八条 经办机构结算工伤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三十九条 工伤人员的下列项目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治疗与工伤伤(病)情无关的医疗费用;

(二)不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费用;

(三)不符合规定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所产生的康复理疗费用;

(四)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继续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外购药品费(因就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在其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检查费用除外);

(六)在非成都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协议配置机构产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七)违反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亲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套取、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部、省、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因工受伤告知书

2.成都市工伤人员市外转院(诊)申请表

3.成都市工伤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4.成都市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5.成都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结算申请表

6.成都市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备案申请表

7.成都市工伤人员长期门诊治疗申请表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7)

尊敬的玉溪市医保中心:

我院隶属于玉溪矿业医院管理,是国有企业独资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现有在职员工45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设有内、外、妇产、儿科、中医、口腔、门诊、影像、检验、药剂、财务、行政、公共卫生等科室。拥有彩色多普勒、50mA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4小时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等设备,设床位90张,床位使用率达95%,能开展普外、泌外、创伤骨科、妇科、产科等手术。随着原玉溪矿业公司医保中心移交地方,我院亦于20XX年1月1日经审批成为贵中心的定点医疗机构。我院服务贵中心管理的参保人员主要为玉溪矿业公司居住在禄脿离退休基地和安宁市、禄丰县的'离退休职工约1000余人。

自从成为贵中心定点医院以来,我院严格遵守各项医保政策,规范操作,积极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医保工作顺利运行。今年8月按玉劳社发[20XX]121号文件精神,住院费用实施复公式结算办法,贵中心确定给我院的总量控制核定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2500元,日均住院统筹费180元,平均住院床日10天。9月以来我院严格按文件精神操作,但医疗费用仍严重超支。例如9月份我院住院人次42人次,申报结算费用为133288.73院,经审核最终结算的费用为90489.36元,不予结算的费用达42799.37元。经我院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1、我院所服务的参保对象90%以上为离退休人员,且70—80岁的占多数。2、老年人患病率高,多为慢性病,且一人患多种疾病。3、老年患者发病率高,疾病反复发作,一年多次住院治疗。4、急症、重症患者多,如慢性病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终末期,肿瘤患者晚期,还有的转市级省级医院治疗无效又转回我院治疗的终末期患者,且大多数患者治疗费用高且又达不到大病救助的标准,所以医疗费用和住院日数难以控制。

自九月份实施新办法结算,由于上述客观原因存在,导致我院医疗费用难以控制医保运作困难的困境,在此我院经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特向贵中心申请提高总量控制指标为:人次均住院统筹费3500元,月均住院统筹费230元,平均住院床日18天。恳请贵中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客观困难予以批准,在此期盼并深表谢意!

此致

安宁禄脿医院

20XX年12月18日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8)

端午小长假即将来到,6日,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端午节加班费计算办法,6月12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劳动者加班,单位要支付三倍工资,并且不能以安排补休来冲抵。

根据国务院端午节放假安排,6月12日放假3天。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

此外,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今年端午节也就是 6月11日为调整后的公休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这位负责人还举例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3000元,端午节三天都加班,并且单位不安排补休的话,加班三天可以获得约966元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如果企业拒不支付的,企业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9)

导语: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1999]23号),以及《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徐政发[2000]128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结算范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组成。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外配购药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应由个人按比例自付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部门慢性疾病、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 统筹基金的结算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高额补助,病种结算,动态调整,质量考核,年终决算”的原则办理。

第五条 总量控制统筹基金实收量预留10%作为综合调节奖励基金(其中的9%用于综合调节,1%用于奖励),90%作为预算支出总量。将预算支出总量划分为4个板块:

一、77%用于支付在市内住院(包括住院综合治疗定额结算和单病种费用定额结算,下同)和市外转院医疗费用的预算支出总量,以下称住院板块;

二、18%用于支付市内和异地安置人员的门诊部分慢性疾病医疗费用的预算支出总量,以下称门慢板块;

三、3%用于支付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的预算支出总量,以下称家庭病床板块;

四、2%用于支付住外人员,临时外出人员异地住院以及发生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住院医疗费用的预算支出总量,以下称异地住院板块。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就医季节分布以及不同类别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情况,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月、年度费用预算总量。

月、年度费用结算不得超过月、年度费用预算总量。

第六条 定额管理不同类别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按不同定额控制指标结算。定额控制指标主要包括费用定额控制指标和服务量定额控制指标。

一、费用定额控制指标:

(一)综合治疗的住院病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以统筹基金和人均住院总费用作为费用定额控制指标。

(二)单病种住院费用控制指标,包括按病种确定统筹基金支付定额指标、起付标准和个人分段自付比例。

(三)家庭病床费用定额控制指标,包括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自付比例、日均统筹基金支付额和一次最长入住时间等指标。

(四)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均总费用(包括住院、家庭病床、门诊慢性疾病治疗)中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总费用比例,以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医疗费用比例。

二、服务量定额控制指标,包括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年和各月的出院病人数(含综合治疗、单病种费用结算的出院病人数)、家庭病床病人数、市外转院病人数等。

第七条 动态调整每年度初,以上年度上述各定额控制指标实际发生值为基数,结合当年可筹集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额、以往的有关资料、政策性医疗成本增减等因素,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各板块资金比例和各定额控制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 月度结算每月5日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当月控制指标,先行拨付住院板块和家庭病床板块资金的40%。

月度结算时,服务量定额和费用定额未超该院控制指标的,按实结算;超出的部分,暂不予结算。各板块资金原则上不相互挤占。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每月5日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在服务量定额和费用定额未超该院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金额先予拨付,审核中发现的违规费用在下月度结算时扣除;违规费用中属于应返还参保人员个人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返还该参保人员;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的病人,按有关规定时限审核后予以拨付。

单病种费用月度一次结清,低于控制指标的不扣,超出控制指标的不补。

第九条 高额补助住院病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费用中,发生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高额费用的特殊病种和特殊诊治项目,在年终结算统筹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对未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高额费用的特殊病种和特殊诊治项目,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初确定并公布。发生特殊病种和特殊诊治项目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书面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年终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递交汇总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确定补助比例,对该定点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十条 年终决算年终决算时,异地住院板块预算支出总量资金不足时,先从预留的综合调节奖励基金(用于综合调节的部分,下同)中解决。预留的综合调节奖励基金年末余额和各板块月度结算余额之和,作为年终决算资金。

在年终决算资金有结余的前提下,先结算月度暂不予结算的服务量总量控制指标超出的部分:服务量总量控制指标超出的部分费用定额指标/年终决算资金,小于或等于1时按实结算;大于1时按其比例结算。

年终决算资金仍有结余,再按费用定额指标结算,低于年控制总量5%以内的部分,按30%比例偿付;超出年控制总量5%以内的部分,按30%比例结算;超出或低于年控制总量5%以上的费用不予结算。最后结算高额补助和门慢板块。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家庭病床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的总费用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医疗费用比例超过规定的部分,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统筹基金中扣除,并入次年的综合调节奖励基金。

各定点医疗机构于次年元月10日前,将所需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2个月内将年终结算资金按规定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一条 门急诊抢救以及门急诊留院观察转入住院的病人,其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按住院规定结算。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除享受住院待遇外,且不支付起付标准费用。

第十二条 转院病人

一、住院病人市内转院的,转出按0.5出院人次定额计算,转入医院按1.0出院人次定额计算。

二、门诊或住院病人转外地住院的,转出医院:门诊病人按1.0出院人次、住院病人连同在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并按2.0出院人次定额计算;在外地住院发生的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连同在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以上定额部分(不含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以上部分),转出医院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承担一半。

第十三条 “二次住院”(急症抢救病人除外)发生在同一医院的,合并按1.0出院人次定额计算;发生在不同医院的,首次收治的医院按0.5出院人次定额计算,二次收治的医院按1.0出院人次定额计算。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帐户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划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家庭病床治疗,以及门诊特定项目患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记帐,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按实收取。

第十五条 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额累计计算。参保人员一次住院跨年度的,个人待遇按入院年度连续计算;出院后再次入院的,个人待遇重新计算。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费用审核制度,加强费用审核,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的预审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复审。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将下列资料经本单位预审后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

一、参保人员在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转外地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汇总表、结算表和支付凭证,计算机数据、报表数据和支付凭证数据三者必须一致;

二、经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认可的明细结帐清单;

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调用的医疗文件、有效票据和有关资料等。

第十七条 质量考核月度结算、年终决算均按90%拨付,其余留作保证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质量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次年3月10日前拨付考核保证金,其结余的资金建立奖励基金。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费用结算函格式(篇10)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最新情况。2021年12月,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均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和兵团的362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17个省(区、市)的90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75.60万人次,是2020年同期的10倍。

门诊费用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5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为8.27万家;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251.4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1.28亿元,基金支付17.5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6.0%;整体结算规模较2020年同期实现翻两番。2021年,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949.6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3.82亿元,基金支付13.2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5%。

结算函怎么写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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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函怎么写 篇1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

为规范债券远期交易的结算业务行为,维护远期交易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央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的约定,为规范债券远期交易的结算业务行为,维护远期交易参与者合法权益,我公司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结算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见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请在各结算成员在开展债券远期交易时,按照《规则》办理相关结算业务。

为确保债券远期交易结算业务的如期开展,现就结算成员在相关系统运行过渡期内需要注意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积极进行业务准备和系统开发,目前,我公司的簿记系统已具备支持债券远期交易结算的功能,保证金管理系统正在加紧建设,簿记系统与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联网实现支持远期交易功能的工作也积极推进。但是,债券远期交易的结算业务涉及到完善债券簿记系统、与交易系统联网实现远期交易结算功能等大量细致而缜密的工作,同时,从系统改造需求最终确定到远期交易正式推出的时间间隔较短,因此,目前在结算业务处理中,《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与实际操作略有不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结算指令发送暂按照《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的方式操作,即“结算双方中的付券方在成交当日或次一工作日通过簿记系统客户端发送远期交易结算指令,收券方及时进行确认”。按《规则》第六条第二款执行;功能实现后,可按《规则》第六条第一款执行。二、保证金的`保管交易结算双方如选择中央结算公司集中保管保证金,应在交易结算指令中录入保证金金额;如未选择中央结算公司集中保管保证金,在交易结算指令中不要录入保证金金额,中央结算公司也不作相关处理。

在簿记系统改造完成前,簿记系统暂不能提供对追加保证金(券)(券)追加功能业务。,暂用应急方式处理,结算双方应填制并向我公司提交《债券远期交易保证金(券)追加应急指令书》(见《规则》附件5);在簿记系统改造完成后,结算双方应用保证金(券)追加指令进行相应处理。

远期交易结算合同在交割日成功履行后,将对保证券立即进行解押处理。

在相关系统运行过渡期结束后,结算指令的发送方式可改为按照《规则》第七条第二款方式操作;保证金(券)可通过簿记系统相关指令进行追加;保证券的解押按照《规则》的相关条款处理。系统运行过渡期结束时间将另行通知。

结算函怎么写 篇2

为做好20xx届本科毕业生离校财务结算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结算

1、毕业生欠费清缴

目前仍有部分20xx届毕业生欠费,为确保学校资金及时到位,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尚欠费学生在离校前缴清所欠款项,缴款方式如下:1)欠费学生通过信息门户进入缴费平台缴纳所欠费用;2)欠费学生可在工作日直接到收费管理科办理缴费手续(请学生带银联卡刷卡缴费,不接收现金)。建议毕业生选择网上缴费,避免在收费管理科排队办理。

2、预收书费结算

财务处6月11日—12日为毕业生办理预收书费退款手续,请各毕业班班长携带本班学生名条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办理书费退款手续(结算以班级为单位通过转账结算,请班长带上个人证件和本人银行卡);

3、学分学费结算

财务处将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分数据对每位毕业生进行学分学费结算,并在6月23日后将溢缴学分学费款退到学生个人的缴费卡账户。为保证学费退款能准确及时到帐,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位毕业生在此之前认真检查自己的缴费卡状态是否正常可用,如有变更请携带身份证件和新卡到收费管理科登记。

二、离校手续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毕业生离校手续在网上办理,学生无需到办理现场,只要不欠费的学生系统会自动显示学费欠费环节办理已通过,否则显示未通过(由于学分学费的结算时间滞后,部分学生结算后可能要补缴学分学费,所以离校系统学费欠费环节会由原来显示通过变为未通过,请学生在6月22日后注意查看自己的离校系统)。未通过的学生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缴纳欠费后方可通过。

三、缓发部分学生毕(结)业及学位证书

由于部分毕业生在离校时不能缴清所欠学费,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将暂缓发放这部分同学的毕(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财务处将须缓发证书的学生名单于6月23日在学工处奥蓝系统中公布,请各学院将这些证书原件于6月26日前送交收费管理科。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于欠费学生一律不得发放证书复印件,待其与学校签订欠款归还协议书后,可由各学院出具学历证明。

四、签订欠款归还协议书

确因经济困难,不能缴清欠费的毕业学生,在离校时必须与学校签订欠款归还协议书(格式附后,请各学院复印给学生),有关要求如下:

1、对需签订协议书的欠费学生,请各学院严格把关,与其具体商谈还款计划,原则上学生所欠学费应在毕业离校后两年内还清。

2、欠款归还协议书由学生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完整,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由各学院统一送至财务处审核盖章,财务处审核的内容主要是核对学生的欠费金额、还款期限等。

3、欠款归还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一份,学院和财务处各留存一份,签订协议书的同学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财务处。

4、各学院对签订的.欠款归还协议书应妥善保管,并承担欠费催收责任。

5、签订欠款归还协议书的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

五、20xx届医学类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财务提醒

入学时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结算将实行电子结算,所办理的银行缴费卡要结算最后的学分学费,学生必须在结算结束后才能到银行去销户。

结算函怎么写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______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山工作,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_______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_____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______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 ,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函怎么写 篇4

20xx年上半年会计结算部在联社的正确领导和省联社、市办事处、银监局、人民银行的监管与指导下,按照制订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发挥会计人员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会计辅导检查监督工作,积极防范化解内控风险。

一、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

根据县联社案件防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操作风险降低,我部(一)春节前对全县网点的库房(尾箱)现金库存检查在,(二)于20xx年X月X日进行会计结算检查;(三)20xx年X月X日至X日进行预算类专用账户检查。对于这几项检查,制定检查方案,在规定时间按质按量完成检查工作,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信用社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到人。

二、配合农商行改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为农商行改革的顺利进行,对部分不适用的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如我部修订了《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账管理办法(修订版)》《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大大提高了柜台业务操作水平,对降低了业务操作风险起关键性作用。

三、业务支持岗继续发挥业务指导作用

新系统业务会计专职管理岗成立以来,配备了业务管理人员3名。20xx年上半年联社会计结算部业务支持岗,主要负责新业务系统所有业务咨询、系统更新业务指导、业务培训测试及投产监测、业务需求分析跟踪等,及与省联社会计工作的衔接,保持与全省业务系统紧密联系,并以扎实全面的业务知识协助商业银行改革各项工作开展。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会计专职管理岗将客户号清理工作操作权限下放于各镇区信用社营业部,即将业务操作与管理分离,在防范业务风险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业务效率。

(二)制定了机构签退管理办法流程以来,机构签退管理工作流程化、制度化,降低机构无故二次签到或非合理加班延时签退等异常情况,提升柜员业务风险意识。

(三)通过定期分类汇总各类业务报障并形成业务指导咨询记录,有效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报障系统报障率大幅下降,各类业务差错调账也明显减少,有效提升了业务效率。

(四)20xx年3月组织了运营主管岗前业务培训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办法,为全辖运营主管顺利上岗提供业务保障,并进一步提升营业机构业务管理水平,加强业务服务效率。

四、运用远程监控监督柜台操作,提高柜面操作水平

因事后监督人手不够,对现场检查不及时,为及时有效的监控、防范柜面操作风险,联社在会计结算部设置远程监控非现场检查。截止20xx年X月X日通过非现场检查共查看X个网点X个窗口,现场纠正错误 X起,发出整改通知书 X 份;大大提高了柜面操作水平,降低了操作风险。

五、存在不足及整改措施

1、现金管理工作问题

在现金管理业务中,发现我联社现金及假币的收缴及清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今年的差错率比往年有所减少,但仍存在有个别网点上缴的现金不符合五好钱捆质量,存在流通券与残钞相互夹带、可清分残损券与不可清分残损券相互夹带、钱捆不整齐、印章不清晰等问题,被人行**中心支行退回重新整点,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前台人员没有熟练掌握残损人民币的分类、兑换标准,对判定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的标准也没有很好的把握;对于出现差错的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2、系统业务调账及错帐问题

今年的业务差错率比去年有所减少,但纵观整体差错来看,需要调账及圈存存款业务都是业务不熟练及操作不认真造成的,如贷款业务的录入系统的差错大部分是业务人员不熟悉系统操作,而柜面人员复核不细致;农信银业务差错主要是反方向操作(取钱操作为存钱),主管的复核授权流于形式,造成不必要的差错。

六、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柜员的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柜面柜台人员的业务水平,我部将在20xx年进行柜面业务操作、反假货币、账户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柜员的业务知识。建议实行业务例会机制,对系统功能更新、新业务知识及制度规定有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统一各业务部门对制度规定的口径,规范联社各业务规章制度。

2、加强专项业务检查,防范操作风险

20xx年我部将进行现金重空检查、大额存款滚动式风险检查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清理会计档案

根据《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计档案管理细则》相关要求,对已满保管年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20xx年下半年,我部将制定方案,对符合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统一销毁。会计事务所年终工作总结会计电算化毕业设计会计述职报告范文三篇

结算函怎么写 篇5

户口所在: 汕头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诚信徽章: 未申请 身 高: 170 cm

人才测评: 未测评 体 重: 50 kg

人才类型: 应届毕业生

应聘职位: 施工员, 测绘/测量, 预结算员

工作年限: 0 职 称:

求职类型: 实习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面议 希望工作地区: 不限,不限,不限

工作经历

深圳宝明精工 起止年月:20xx-02 ~ 20xx-03

公司性质: 中外合资 所属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担任职位: 组装员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回校

毕业院校: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结算函怎么写 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中国有句俗语叫“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我一直劳记再心,认真学习专研各种业务知识,持之以恒。深刻领会到业务知识内涵。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加强自身综合能力的培养。近三年的工作实践,我熟练地掌握了公司的销售流程和各种产品的发运细节,能够顺速效地执行公司下达的各种工作任务,作为一名结算员,我知道仅仅做到这些还不够,还要从整体来认识我的'工作,认清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努力做一名优秀的结算人员。

二、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发运,把按公司制度发运产品当成一种习惯。

几年的工作历程,使我深知基层结算在产品销售中所处的位置。从负责水渣,线材,到型钢,带钢,从负责汽运到负责集港,每一种产品我都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坚决杜绝违章、违规现象的发生,

真正地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践中。工作就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从有单可发,有货可发,每一步我都依照公司工作制度和销售流程认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比如,型钢是们公司生产最早的一种产品,也是运输方式和贸易方式比较全面产品,它包括汽运,自提,集港,火车运输四种运输方式。有外贸和内贸两种贸易方式。我们公司有一条生产线,它只能单规格生产,但能生产一百多种规格,生产产能为每24时能生产4000-4500吨,当每一种规格生产计划出来,我们就要核对是否有单,是否需要和销售部沟通,对他的运输资源进行分类,是汽运还是集港,是内贸还是外贸,这些我都要做一个统筹,这样会使产品生产出来后能够及时发运,降低我们的库存压力,提高我们的物流承载力。现在我负责是的水泥、水渣粉、水渣的发运,一般每个单位都有多种产品,而且量大、车多,这时就要注意:1,协调车辆,不可使生产线缺车或堵车。2,急时核对余款,不可欠款发货。各种产品的发运都有它内在规律,只要找到,我们就可以事半功倍。

三、及时各种处理数据,以便使各个领导阶层使用我们的数据时保持最新。

勤收集、勤整理、勤统计分析是我从事销售结算工作来养成的一个习惯。我们知道,真实的数字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只有向各级领导提供真实可参的业务数据,才能使单位的领航者不至做出错误的决策,使各项业务经营不至落入恶性发展的怪圈。平时多收集经营素材,整理重要文档,进行各类业务数据的逻辑统计分析,这样才能随时给单位提供近期各项产品销售的有用信息,以及解决后段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销售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

四、精研业务,求真务实。

作为一各销售结算员,我总是这样认为,就是浮燥的工作作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损失,作为年青的销售结算员要为自已的工作负责,为自己的企业发展负责,只有求无真务实、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才能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才能打造出工作作风严谨,办事认真负责的队伍。

五、服务求细,用心去为我们的客户服务。加强服务,不仅是联络公司与客户感情的关键,而且是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的关键,也是诚实守信原则的具体体现。作为公司的销售结算员,同时也是公司窗口形象的树立者。结算厅是对外的窗口,是服务式的窗口,我们形象代表公司的形象,面对各地的客户、司机,我们都要真诚相待,真情相待,认真礼貌为客户解答问题。用实际行动提升自己服务标准,也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像。

面对国家提出的要建设知识型的企业,公司发出建设知识型企来的号召,为了响应公司的号召,也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现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提出以下的要求:

结算函怎么写 篇7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 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上述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

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转移基本存款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办理结算,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应加盖该银行的转讫章;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应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

结算凭证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结算凭证上可以记载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除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支付结算的效力。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在结算凭证上记载汇款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账号的,账号与户名必须一致。

银行办理结算向外发出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日至迟次日寄发;收到的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结算凭证上记载的收款人。

责任编辑:欧阳倩

结算函怎么写 篇8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承建的清新恒大金碧天下二期主体及配套工程,现因工程结算需要,我司申请在《清新恒大金碧天下二期主体与配套工程s3型别墅工程结算书》(以下简称该结算书)上盖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章。我司认同该结算书的所有内容(报送金额:26288379.37元),我司承诺该结算书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

负责人:

20xx年 xx月 xx 日

结算函怎么写 篇9

本协议由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

现乙方所承担的所有电力设计工程已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均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双方已经达成《工程设计技术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就20________年第四季度合作,_______的全部结算事项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一、20________年第四季度,甲方共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三个点的'税费______元和管理费用____元。甲方实际应支付乙方设计费合计______元。

三、本协议订立后,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的所有结算事宜已经处理完毕,所有权利义务已作最终处分,不再有其它争议。

四、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

五、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妥善协商解决。本协议若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原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双方账款结清后,本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函怎么写 篇10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细产品订购明细及款项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____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_____%按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

注:__________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

由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_____日前确认并签回。

双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__________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双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双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条件

乙方需于对帐确认后________天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甲方将取消此结算协议,以后采取现金结算。

4、结算的最高额度

甲方经综合考评,确定乙方结算周期内的最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结算周期内累积应付款项超过最高结算额部分,乙方应当先行支付。

三、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1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1年。再次到期,合同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算函怎么写 篇11

一、结算工作流程

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2、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3、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4、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5、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6、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审核工作要求

1、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申请人邀请的各类消费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

2、合同主办部门接收申请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填写《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3、凡参加审核的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送审资料和认真对照合同条款,必要的须进行施工现场或实物勘察。

4、对上一程序部门审核有不同意见时,可召集申请人、主办部门、相关人员共同会商,尽量在签署审核前就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几方人员书面签署的《合同结算审核会商纪要》,提高工作效率。

5、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进入司法程序。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

三、部门工作说明

1、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需对送审的合同结算事项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合同结算计算书或相关计算式,拟写初审意见,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按项目编号)交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下一程序。

2、合同造价部门成本专员签收后认真查询相关图纸、资料、合同,核实清楚无误后方能编制《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按项目编号),合同造价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至合同主办部门。

3、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分类:

(1)施工劳务分包、消防暖通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水电气配套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合同。

(2)工程材料设备合同(钢材、水泥、砂石、商砼、水电设备材料、装饰材料、门窗、电梯、成品栏杆、机具设备租赁、成品烟道、无动力风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道闸系统、其他零星材料)。

(3)设计、勘察、监理备案合同、沉降观测、资料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总承包备案合同。

(4)造价咨询备案合同、造价审计咨询、造价劳务服务。

(5)环评、水保、节能评估、白蚁防治、防雷接地、工程强制保险、农民工工资担保、劳务承包备案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合同、房产测绘合同、安措费等其他前期工作费用缴纳退费。

(6)策划咨询、推广宣传、广告制作。

4、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经理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集团公司驻地所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外地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5、分管领导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四、资料归档办理

合同结算工作完成后,由合同造价部成本专员参照公司档案资料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向档案员提交存档资料和电子版,档案员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五、结算所需资料

1、结算报告和合同复印件;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竣工图(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绘制)和有关签证资料;

3、开工通知、竣工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评定书、竣工报告等;

4、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往来文件;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明确具体的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工艺)及其报审表;

6、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7、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

8、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9、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0、各种设备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及加工定货合同(或确认价);

11、工程安装调整试验合格报告;

12、咨询类成果(施工图审查意见、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复印件;

13、拆除工程量签证单、拆除原始照片;

14、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5、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6、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调拨单;

17、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始材料凭证复印件;

18、策划、推广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室外广告发布照片。

19、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相关的资料佐证。

六、不予结算事项

1、结算资料不完整,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不完全反映出现场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不充分。

2、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部分关键数据没有显示,甚至在相对施工图有较大改动的情况依然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

3、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所签数目、不实,少数设计变更和签证数目明显过大,缺乏真实性

4、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

5、原始资料保管不善,或因工期拖延,有关人员变动大,没有很好的交接,使有些资料丢失有些只口头更改、承诺,事后未及时办理签证单,杜绝做“回忆录”办理结算。

七、结算控制重点

1、结算资料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3、套用的定额及结算综合单价是否正确

4、各项收费是否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材料价格是否按合同或现场核价计算。

6、设计变更造成的合同价调整应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若设计变更需办理调差支付,需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7、审查签证是否准确。有无把不属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参与结算的情况,例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项目,及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

8、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9、凡是不宜套用定额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并清晰描述完成工作内容,现场旁站签证完备。

10、现场签证费用应及时处理,以免由于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1、在办理签证单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合同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12、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13、工程签证单甲方要及时备份,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自行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结算函怎么写 篇12

债券结算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丙方:_________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利率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元债券;

第二条甲方向丙方支付_________元清结乙、丙方_________元债券本息;

第三条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_________元一次性汇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函怎么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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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函怎么写 篇1

一、结算工作流程

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2、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3、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4、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5、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6、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审核工作要求

1、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申请人邀请的各类消费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

2、合同主办部门接收申请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填写《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3、凡参加审核的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送审资料和认真对照合同条款,必要的须进行施工现场或实物勘察。

4、对上一程序部门审核有不同意见时,可召集申请人、主办部门、相关人员共同会商,尽量在签署审核前就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几方人员书面签署的《合同结算审核会商纪要》,提高工作效率。

5、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进入司法程序。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

三、部门工作说明

1、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需对送审的合同结算事项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合同结算计算书或相关计算式,拟写初审意见,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按项目编号)交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下一程序。

2、合同造价部门成本专员签收后认真查询相关图纸、资料、合同,核实清楚无误后方能编制《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按项目编号),合同造价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至合同主办部门。

3、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分类:

(1)施工劳务分包、消防暖通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水电气配套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合同。

(2)工程材料设备合同(钢材、水泥、砂石、商砼、水电设备材料、装饰材料、门窗、电梯、成品栏杆、机具设备租赁、成品烟道、无动力风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道闸系统、其他零星材料)。

(3)设计、勘察、监理备案合同、沉降观测、资料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总承包备案合同。

(4)造价咨询备案合同、造价审计咨询、造价劳务服务。

(5)环评、水保、节能评估、白蚁防治、防雷接地、工程强制保险、农民工工资担保、劳务承包备案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合同、房产测绘合同、安措费等其他前期工作费用缴纳退费。

(6)策划咨询、推广宣传、广告制作。

4、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经理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集团公司驻地所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外地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5、分管领导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四、资料归档办理

合同结算工作完成后,由合同造价部成本专员参照公司档案资料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向档案员提交存档资料和电子版,档案员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五、结算所需资料

1、结算报告和合同复印件;

2、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竣工图(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绘制)和有关签证资料;

3、开工通知、竣工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评定书、竣工报告等;

4、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往来文件;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明确具体的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工艺)及其报审表;

6、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7、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

8、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9、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0、各种设备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及加工定货合同(或确认价);

11、工程安装调整试验合格报告;

12、咨询类成果(施工图审查意见、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复印件;

13、拆除工程量签证单、拆除原始照片;

14、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5、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16、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调拨单;

17、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始材料凭证复印件;

18、策划、推广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室外广告发布照片。

19、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相关的资料佐证。

六、不予结算事项

1、结算资料不完整,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不完全反映出现场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不充分。

2、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部分关键数据没有显示,甚至在相对施工图有较大改动的情况依然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

3、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所签数目、不实,少数设计变更和签证数目明显过大,缺乏真实性

4、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

5、原始资料保管不善,或因工期拖延,有关人员变动大,没有很好的交接,使有些资料丢失有些只口头更改、承诺,事后未及时办理签证单,杜绝做“回忆录”办理结算。

七、结算控制重点

1、结算资料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

3、套用的定额及结算综合单价是否正确

4、各项收费是否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材料价格是否按合同或现场核价计算。

6、设计变更造成的合同价调整应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若设计变更需办理调差支付,需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7、审查签证是否准确。有无把不属签证范畴的内容列入签证参与结算的情况,例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项目,及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

8、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9、凡是不宜套用定额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并清晰描述完成工作内容,现场旁站签证完备。

10、现场签证费用应及时处理,以免由于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1、在办理签证单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合同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12、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负责人或现场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

13、工程签证单甲方要及时备份,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自行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结算函怎么写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费用决算管理的规定,按照《大方县县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协议书》的约定,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包含大方县县城内5条城市道路建设,分别为城区1、2、3、4、7号道路,暂定总合同价款约¥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征地拆迁费用约¥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万元)人民币。道路全长约____________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及施工要求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本工程项目于____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____年1月31日前竣工验收。

三、工程价款决算原则:

本工程项目由大方县县城出让土地获得者按照所得土地量,价格折合80万/亩进行投资建设,其工程价款依据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____版)》及现行贵州省有关调整文件,由甲方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报县审计局评审后作为结算价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个月内完善有关工程结算资料,在所建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所有发生的工程费用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照审计报告确认数予以认可。

四、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所建道路范围内征地拆迁费、设计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实际建设投资部分,甲方将根据审计结果送县财政局予以支付。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算函怎么写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马场河铁矿山采矿工程结算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所在工作区域只限于福泉市谷汪马场河铁矿山工作场所;

二、乙方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好各项生产中的责、权、利关系,安全有效的搞好生产秩序。

三、工程结算价格明细

1、巷道挖掘:1200元/米(大写:壹仟贰佰元整),(运输到指定位置)。

2、矿石开采(巷道)50元/吨(大写:伍拾元整)

四、工程费每月核算一次,押回工程费一个月,依次乙方每月结算,年底甲方一并结清。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另作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函怎么写 篇4

突发急诊>> 可先住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怎么办呢?对此,省肿瘤医院医保科主任李玉权介绍:“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医院有一套突发急诊的处理流程。患者可以先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下步计划>>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据了解,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为您释疑>> 什么情况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答: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

(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城市晚报讯 今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等问题。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我省首批异地就医患者已经受益。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②就医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印发的《居住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可选择4所(三级、二级、一级和专科各一所)不同等级医院作为就医地定点医院。

就医前>> 先到参保地登记后到就医地办异地就医结算卡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5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试运行开通了60家。

符合4个条件的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居民,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理条件:

1、因工作需要长期跨统筹地区工作的;

2、退休在异地已长期居住的;

3、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

4、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就医前,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到指定的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 [2] [下一页] 就医后>> 凭卡结算 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例如:A地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到B地居住。首先到A地(参保地)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然后经办人凭业务登记单到B地(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在其选定的B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凭卡结算,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报销。

在省肿瘤医院病房,记者采访了首批办理并使用异地就医卡的患者。家住吉林市的患者程淑云,由吉林市中医院转入吉林省肿瘤医院继续治疗。患者的丈夫于忠南说:“之前治疗,都是我们先垫付钱,再到相关部门去报销,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跑,我们老两口年龄大了,也办不明白。”

于忠南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到长春治病,才知道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他在帮妻子办理转诊手续时,也办了省内医地医保即时结算卡,手续办理非常顺利,也非常快。“有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可省事多了,既不用我们带大量现金垫付,也不用出院奔跑报销,这回在医院就能结算,只需花自己承担的部分就可以了。”

突发急诊>> 可先住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怎么办呢?对此,省肿瘤医院医保科主任李玉权介绍:“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医院有一套突发急诊的处理流程。患者可以先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下步计划>>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据了解,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为您释疑>> 什么情况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答: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

(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结算函怎么写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做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预结算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协商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工程预结算协议书。

一、工程预结算项目:

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下列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

1、工程按总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含土建、含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实际建筑面积详见施工图纸。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工期为______天。

4、工程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价约定为______元。(以竣工结算价为准)。

5、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工程预结算(含报进度)费按土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计算。其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竣工结算价_____/1000。其他工程(管道、设备安装等)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计算,其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竣工结算价_____/1000。本费用包含与预结算相关的所有费用,其他任何费用不再另计;

二、甲方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承包合同书(复印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图纸变更、甲方更改通知单、工程签证(内容)、竣工资料、工程联系单、材料单价确认单给乙方,以便乙方做为工程结算的资料依据。

2、甲方及时提供业主所发的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指令单。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验收资料记录。

3、甲方需在每月的日支付乙方咨询费用万元至该工程预结算费用的.%,余下%将在工程竣工结算和业主确认总造后支付,价如逾期支付,将以每日1%收取逾期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所完成工程预算书编制、并与业主咨询公司确认当月进度款工程金额、以便做为工程进度款拨付的依据。

2、办理工程签证;

3、跟踪预结算工作,配合甲方提供其他需要的预结算资料;

4、工程竣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并上报给甲方。

5、如果甲方再另外增加工程项目(修改方案、修改图纸除外),则每月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再协商解决。

6、乙方应按竣工图纸内容及要求完成编制工程结算书。

四、本工程预结算合同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工程竣工结算和业主确认总造价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函怎么写 篇6

在社保工作上面,医保是经常一个绕不开的方面,那么怎样解去解决这样跨省异地看病无法直接报销的难题呢?

2016年的两会期间,总理明确表示,将用两年的时间建立全国性的医保结算平台机制,尽快实现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确保在异地工作无法直接报销的难题,减少两地跑的麻烦。那么政府在下决心去推进全国医保联网的这一项目,已经过去了一年,目前的进展是怎么样的呢,2017年将会有哪些重打措施去推动这一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表示:根据国务院总理的具体要求,已经制定了落实这个工作的具体方案。分三个步骤:第一,尽快的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由小及大,全面覆盖;第二,尽快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减少退休人员两地跑的麻烦;第三,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其他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来说,这第一个目标在去年12月份实现,除西藏以外,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工作。第二个目标,2017年上半年要实现退休异地安置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大多数退休员工的子女常年在外面工作,老人退休了,子女可以把他接过去在其他省份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这样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第三个目标就是在2017年年底之前,要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结算。这里讲的符合转诊条件,不是说全部人想去大医院看病就可以去大医院看病,因为医疗改革这个非常重要的指向就是分级诊疗,简单点来说,就是一般的小病、常见病就不要去大医院,就可以选择就地就医,避免争夺医疗资源。

目前已经建立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016年年底已经开始正式上线试运行。试运行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在部分区域试点就医结算,第一例已经成功的进行结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也是一个标志性的开始,相信在2017年年底就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结算函怎么写 篇7

2017年医疗保险学术论文征文

关于兵团异地就医 结算现状与对策

2017年9月2017年医疗保险学术论文征文

关于兵团异地就医结算现状与对策

陈杰 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随着社会发展,现今社会医疗资源的发展不均衡,前往疆外就医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多,对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需求也就变得越来越迫切,本文以自身工作为出发点,对其现象、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进行探讨,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式。面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突出矛盾,为做好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调查摸底、确立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和统一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经办流程等工作,对异地就医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医疗保险;异地结算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的介绍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而我们目前的医保格局是3+1的格局,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社会救助。这些是历史形成的,是中国医保改革逐步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因为中国首先是从职工医保开始,到2003年,有了新农合,为什么加一个新字呢?因为以前的农合,政府是不投入的,第三步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又推出了是城乡医疗社会救助,从而形成了3+1的格局。

(二)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2017年医疗保险学术论文征文

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保障了范围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增进健康水平的需要,使我国人民生活大大改善。特别是在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高额医疗费问题,通过“互助互济”,既有效分担了风险,又充分体现出社会公平原则的指导思想。

二、现阶段医保存在问题

(一)保险范围较窄,社会化程度偏低

由于目前的医保制度统筹水平较低,制度不统一,使得新疆地区公民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有较大差异,不公平现象较为明显。各地州之间没有高度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由于缺乏统一的调剂机制,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较为低下,既影响医疗保障制度的落实,又会使得有限的医疗资源不能合理充分利用。

(二)医疗服务监管机制不全,道德风险时有发生

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如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医疗保险药店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小病大治、乱开医药费等医疗资源过度消费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有些参保人使用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这些造成了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对于社会医疗保险,人口老龄化的威胁主要在于越来越多的退休员工导致缴费人数减少,同时随着年龄增长,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增长,医保基金透支的可能性加大。老年人的医疗和护理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而逐渐严重,以个人、家庭为主的长期医疗抚养模式需要一定的社会组织辅助设施和相应的家庭结构,但老龄化和少子化使得家庭养老模式在未来举步维艰,因此需要借助社会医疗保险来解决老人的就医和护理问题。

(四)异地就医困难

近些年,由于人口流动加快、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实际行政区划与人口流动不统一等因素,跨省异地就医人群逐渐庞大,且普遍负担较为沉重。兵团异地就医问题既有全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共性,也有兵团特殊的历史成因。兵团异地人员较多,分布广泛,居住地不集中,多为单向流动,即兵团异地安置于其他省市的2017年医疗保险学术论文征文

人员较多,其他省市异地安置于兵团的人员较少,异地就医人数严重不对等,内地省市为兵团提供服务多,而兵团为内地省市提供服务少,造成协调异地就医工作难度较大。

三、异地就医的开展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参保人在参保地区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以直接刷医保卡消费,住院和门诊重症慢性病则可以只支付自费及自付部分,统筹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大大方便和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并且同时实现了医保部门对相关医疗服务机构的同步监督和管理。而经过批准外转和退休返往原籍居住人员可异地就医。所谓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实际情况是患者把所有医疗费用必须先行垫付,然后回参保属地医保机构经过漫长的申报、审核、审批才能报销。异地结算难就是不能异地直接结算或结算成本很高而不愿异地结算。

医保异地就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异地安置,指参保人员退休回异地原籍定居、随家属子女在异地定居、在异地购房定居并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二是异地外转就医,指参保人员的疾病经参保地医疗机构诊断,因受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要转诊到异地就医,并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三是异地工作,指参保人员受工作单位派遣,长期在异地工作,并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四是其他类型,包括参保人员出差、学习、旅游、探亲等临时外出,因病需要急诊或住院治疗。据初步调查,异地就医人员中以退休和异地安置人员为主,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以退休人员和异地安置的比例为高。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流向集中于大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垫付医疗费用困难,报销周期长是异地就医人员的普遍反映。

四、跨省异地就医产生原因分析

1、人口流动的必然趋势跨省异地就医现象的产生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阐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发展程度不均衡,必然导致人口流动和迁移愈发频繁,异地工作、异地安置愈发普遍,使得异地就医的需求越来越大。同时,由于我国社会开始逐步进入老龄化状态,许多老年人因投靠子女、旅游、探亲等人口流动的现象大量出现,加大了跨省异地就医的需要。

2、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失衡从我国目前医疗资源的分布情况看,由于城市发展2017年医疗保险学术论文征文

不均衡,市场化条件下大量医疗专业人员由欠发达、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大中型城市,导致了大量的病人纷纷涌向大医院,同样也导致了因大医院医疗条件好而产生转诊病人的出现,这些都使得跨省异地就医的需求越来越大。

3因其兵团的特殊性,由于兵团的第一代,带二代大部分是疆外人员,因其建设边疆而来到新疆,所以我们的退休职工一部分随子女居住,一部分返回原籍居住,这就造成我们有一大部分居住在疆外的异地人员,这一部分人员多是老人,对于看病的需求较大,而居住范围广,居住地域较多,多年以来都是先自费后报销的原则。

五、异地就医带来哪些变化

自而今年开展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来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受到了广大参保职工群众的欢迎,尤其是居住在外地的退休职工,由于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一部分退休职工长期居住在外地,以前是先自费后报销,这增加了退休职工的生活负担,而且由于疆内与内地省份的医疗目录不同,报销比例极低。尤其是往年退休职工只能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这就违背了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而且限制了报销范围,今年开展的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可以直接在当地住院直接报销,同时按当地药品目录来结算,这大大减轻职工群众的医疗负担,同时也方便报销,不在像以前一样,需要把单据寄回,在参保地结算,这大大缩短报销时间,减轻生活负担。

六、异地就医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开展异地就医,为广大职工群众减轻负担,但在工作中发现异地就医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够很好的方便职工群众。

(一)定点医院不够实用

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医保体系最初是以市(县)为单位进行统筹,虽然现在建立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就以我们兵团为例现在全国已有5000多家医院与我们签订协议,在这5000多家医院中其中大部分医疗机构是大型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而在我国,看病难,看病贵,尤其是大型医院比较突出,而职工群众去的比较多小型医院或者门诊较少,所以这就造成我们大多数职工是在非定点医院2017年医疗保险学术论文征文

看病住院,这就导致他们不能够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项便民措施。

(二)定点医院过于集中

现在全国已有5000多家医院与我们签订协议,但大多数定点医院集中在省会城市或者是大型城市,而县乡级别的定点医院过少,就我们团实际情况来看,100多名为居住在疆外异地人员,除回沪定居的老人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居住在县乡级别,这就造成职工群众想要直接结算报销就必须去大城市或者省会城市,这就在无形之中加大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也为老人带来不便。

七、异地就医问题的解决

(一)统筹安排

在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方面制定统一、明确的国家政策国家还没有出台系统的、详细的政策,仅仅在相关文件中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由于缺少国家级别的统一目录、监管制约机制等硬性规定,进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投入巨大,各地区之间由于缺乏国家统一指导而各自按照自己方案发展,后期如果需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统筹,还需要进行新一轮的协调与改革才能达到全国范围的模式统一,极易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国家层面出台建立相关的执行细则也有助于明晰报销途径与流程,在实际报销操作过程中有章可循,有助于避免因报销手续过于繁琐复杂而导致的报销失败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信息平台搭建

兵团各统筹区之间根据自身异地就医的特点及实际,开展了统筹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例如与其他统筹区的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做为本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点对点的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居住人员在此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以和本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一样实施即时结算。数据共享是异地就医结算顺利进行的条件,因此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搭建全国通行的信息服务平台,做到一地备案全国共享,拓展和强化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和功能,加强医保信息的传递性与可携性。除此之外,重视维护信息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防范信息泄漏等问题的出现。

(三)完善异地就医协作监管制度

地区与机构间的良性合作是异地就医结算顺利完成的助推剂。建立一套异地结算协作机制来规范与管理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能够增强对2017年医疗保险学术论文征文

地区机构间合作的规范与管理同时也能加强对医疗服务使用方与提供方的双向监管,为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

(四)加强异地就医人员管理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异地就医人群大部分是退休职工,居住地是长期且稳定的,利用国家级平台备案登记,退休人员可就近就医,纳入当地医疗管理,参保地支出,让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可以在非定点医院看病直接报销。

八、总结

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是医疗保险管理中不容回避的难点问题,面对职工群众的现实需求,我们希望加强与各省市的交流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统一政策与措施,利用好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平台建设,方便省际间的合作,减轻省际间异地就医结算的难度,减少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的经济成本,尤其是帮助异地就医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解决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的方便异地人员的就医结算。二是各兄弟省市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加强协调与合作,有效解决异地就医结算、协同管理、医疗服务的问题。

结算函怎么写 篇8

日与你司(单位)签订一份 施工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单位按约施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并交付于你司(单位)。但时至今日,你司(单位)迟迟不做工程结算工作(相关结算材料早已转交你司),导致工程款不能落实,故向你司(单位)发函,要求在 日内组织并完成工程结算工作。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 公司(单位)的` 号关于工程结算的催告函,关于 工程的结算工作,因种种原因被耽搁,我司(单位)将尽快予以落实。

结算函怎么写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帐户或人民币帐户。

第二条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帐户,同时贷记乙方帐户。

第三条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结算争议函怎么写


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会遇到撰写文书的情况,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结算争议函怎么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算争议函怎么写

结算争议函是一种用于解决结算争议的书面文件。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结算争议函的样例:

尊敬的XXX公司:

我是XXX公司的代表,我们与贵公司之间存在一笔业务,具体细节如下:

1. 业务名称:XXX

2. 业务时间:2022年1月1日

3. 业务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4.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 收款方:XXX公司

6. 收款账户:XXX公司银行账户号码:XXX

由于在这笔业务中存在一些争议,我们需要向您寻求解决方案。

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1. 争议的原因:请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或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了解发生了什么。

2. 解决方案的时间表:请告知我们您期望何时解决争议,以及解决争议的具体方案。

3. 支付争议的金额:请提供任何关于争议金额的详细信息,例如需要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的方式。

请尽快回复我们,以便我们能够及时采取行动。

谢谢!

此致

敬礼

XXX公司代表

日期:2022年1月3日

楼盘装饰费用申请模板格式


尊敬的公司领导:

XX年9月18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为营造各小区节日气氛,树立小区良好形象,增加业主良好信心,必须做好小区节日装饰工作。为节省费用,对今年的中秋与国庆节日装饰布置问题应周全考虑,要求做到投入少、效果好,由于去年原有物品保管较好,所以今年投入费用相对少,经仓库清点和各装饰现场核定,现对各小区补充申购的物品和费用计划如下:

一、xx华庭:需要补充购买红色小蜂窝式灯笼38对,每对约4元,费用约152元。

二、xx花园:需要补充购买红色小蜂窝式灯笼20对,每对约4元,费用约80元。

三、xx居:需要补充购买大灯笼8个(直径800mm),每个约30元,费用约240元;中灯笼13个(直径500mm),每个约10元,费用约130元;小灯笼4个(3个联串装),每个约10元,费用约40元;三角旗彩带240m,费用约240元,共计650元。

以上三个项目总合计约:882元。

以上报告,当否?敬请上级审核批复!

xx华庭、xx居、xx中秋场景布置清单各1份附后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年9月8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精选)


工程结算承诺书范文1

致x总公司:

我本人身份证号码:与贵司联合经营承包的工程(联营合同编号:,总包合同编号:),所承建工程已完成综合竣工验收且已办理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要求,本工程项目已收齐工程结算款。我本人现郑重作出承诺:在收到此工程结算款后,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手续,保证不拖欠所有工程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及机械台班费、设备租赁费等。若因拖欠工资、材料及设备款而导致民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投诉,或引起集体上访事件而令贵公司声誉、经济受损的,我本人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保障员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项目部负责人(承包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范文2

(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包的(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现按要求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申请结算,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所提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文件。

二、我公司所提交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三、我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及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是真实的。

四、我公司所提交的全部报表和所有工程建设的记录,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

五、我公司已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今后不再提出其它调整或补充结算要求。

今后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或者出现资料前后矛盾的情况,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按最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原则进行结算。

承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期:

工程结算承诺书范文3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镇远县尚寨乡、果尖坡,工程一、二号两条主烟路;1号支烟路、2号支烟路、3号支烟路、4号支烟路,共计6条烟田机耕道组成。

二、工程建设内容及施工期

尚寨乡果尖坡烟田机道主要建设完成内容为:一号主烟路,路宽3.5米,路长1236米;二号主烟路,路宽3.5米,路长767米;1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570米;2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760米;3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1250米;4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670米;共计:5162米。该工程于20xx年2月11日开工,经过3个月的紧张施工,于20xx年5月11日完工。

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挖土方16889.5m3,挖石方11977.5m3,夯填土方1611.25m3,防护工程(路肩)1304.05m3,纵向排水工程(边沟)197.54m3,填隙碎石基层15330m2,泥结碎石路面15330m2等。

工程结算按照实际合同工程量进行结算,合同价为81.437718万元,结算金额为:玖拾肆万伍仟捌佰陆拾玖元整(94.5869万元)。

三、工程评价

该工程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受益群众满意。

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0月30日

网友分享:公司费用管理制度篇二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

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9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掌握所有类型文档的写作技巧,不知道如何构思文档撰写,可以看一看类似范文,职场范文可以提供宝贵的参考资料。敬请浏览本文内容!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1】

(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包的(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现按要求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申请结算,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所提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文件。

二、我公司所提交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三、我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及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是真实的。

四、我公司所提交的全部报表和所有工程建设的记录,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

五、我公司已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今后不再提出其它调整或补充结算要求。

今后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或者出现资料前后矛盾的情况,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按最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原则进行结算。

承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期: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2】

××市财政局: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名称)已于XXXX年XX月XX日完成并验收合格,现按要求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请予审核,在此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所提交的立项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地质勘察报告、图纸设计审查意见等有关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文件。

二、我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竣工图、主要材料定价依据、设计变更、图纸答疑、会审纪要、工程量测量记录表、工程量计算表、计算图式及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工程计量签证、隐蔽工程纪录、相关会议纪要、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质检证明等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三、我单位已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及相关资料,今后不再提出其它调整或补充结算要求。

今后如发现送审资料不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我单位愿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三、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

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3、实践性

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且复杂,使得建筑工程对实践的依赖性很强。

4、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

建筑工程是为人类需要服务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艺术于一体的产物,是技术、经济和艺术统一的结果。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3】

致___:

根据合同约定,为严格工程结算管理,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本公司(单位)承诺:

1、本公司(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向贵方报送的___项目结算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无漏报,___项目送审结算价为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不作为甲乙双方结算最终依据,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审定价作为结算依据。

2、我单位已提供的全部结算资料或相关资料,今后不再提调整或补充结算资料的要求,结算审计过程中,我方积极配合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对审计结果负责。

3、我方承诺结算审减率控制在10%以内,若审减率超出___%,我方自愿承担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

4、今后若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或隐匿等违规行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方:(盖公司公章)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4】

xx公司:

由我单位施工的工程,工程已于20xx年xx月xx日全部完工,工程结算资料已收集齐全(无漏项),现将结算资料交于贵公司,如结算中出现任何工程量及工程签证漏项,与贵公司无关。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公司名称以合同签订中甲方公司名称为准。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5】

结算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于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现已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关于结算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双方认可,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为___元。

二.甲方已付乙方工程款总额为___元,其中现金支付___元,代扣甲供材料款___元,代发乙方应付的民工工资___元,代扣税金___元,其它___元。

三.至此,甲方尚欠付乙方款项合计___元,其中包含质保金___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的所有结算事宜已经处理完毕,所有权利义务已作最终处分,不再有其它争议。

五.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

六.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原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6】

致大方县大方镇派出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黄淞钰系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吴树荣为我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负责大方县大方镇派出所装修工程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代理人在竣工结(决)算审计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男

年龄:44岁

身份证号:

职务:

电话:13378570999

授权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日期:

20xx年x月x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7】

兹有本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不慎跌伤,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驻______医院进行治疗。在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本人垫付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各项费用合计______元及向本人支付一次性补偿金______元之基础上,本人经充分考虑,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经本人申请和公司同意后,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本人将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好工作交接事宜。

2、向公司出具各项费用及一次性补偿金的收款收据,并将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各项费用的票据归还于公司。

3、本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索要任何费用,不再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与公司无任何法律纠纷。

4、本承诺书由______(与本人关系是: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为书写,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______

代书人:______

承诺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8】

根据编号SZWY01SG1020024合同的约定,我单位向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提供了工程结算资料和相关附件(详见资料清单),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送审结算书中所有清单项目均是在轨道公司指令下,由我单位(或分包单位)实际施工完成,变更减少、甩项、漏项之项目均未计价,如审核发现有上述情况愿意承担同等金额的罚款。

2、提供的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结算资料、采购设备及主要材料合同、清单、发票及出入库资料;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及竣工图等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的。

3、与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已提供齐全,资料内容是完善的,除业主或造价咨询审核单位提出外,今后不再提供资料。无依据、依据不足部份不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

4、在收到《工程结算评审结果征求意见联系单》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上述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模板【篇9】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镇远县尚寨乡、果尖坡,工程一、二号两条主烟路;1号支烟路、2号支烟路、3号支烟路、4号支烟路,共计6条烟田机耕道组成。

二、工程建设内容及施工期

尚寨乡果尖坡烟田机道主要建设完成内容为:一号主烟路,路宽3.5米,路长1236米;二号主烟路,路宽3.5米,路长767米;1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570米;2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760米;3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1250米;4号支烟路,路宽3米,路长670米;共计:5162米。该工程于20xx年2月11日开工,经过3个月的紧张施工,于20xx年5月11日完工。

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挖土方16889.5m3,挖石方11977.5m3,夯填土方1611.25m3,防护工程(路肩)1304.05m3,纵向排水工程(边沟)197.54m3,填隙碎石基层15330m2,泥结碎石路面15330m2等。

工程结算按照实际合同工程量进行结算,合同价为81.437718万元,结算金额为:玖拾肆万伍仟捌佰陆拾玖元整(94.5869万元)。

三、工程评价

该工程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受益群众满意。

x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