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一般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员工权益密切相关。规章制度可以衡量一个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的制定让相关员工都十分苦恼,一篇优秀的规章制度是怎么样制定的呢?在这篇文章中实用文书网小编收集了大量关于“报警管理制度精选”的相关资讯,我们会随时更新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1
1.报警处理程序
(1)接到报警信号后,应带上通信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对烟感因灰尘等原因报警排除时,应用酒精棉擦干净,并认真做好记录。
(3)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迅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向保卫处有关人员和值班领导报告,对不能自行扑救的火灾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6)交接班时应将当日记录交待清楚,确需对消防控制柜测试的,要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有俩人以上相互配合方可进行操作。
2.日常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喝酒,打私人电话,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聊天,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白天不准躺在床上休息和睡觉。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对参加者视情况,可适当给予加班补助。
(6)轮值巡视人员应每天不少于对楼内6次巡查,发现闲杂人员和收废品、推销人员要及时制止并劝其离楼。要认真查看消防设施,发现失灵、损坏、丢失部件应及时上报和维修。
3.以上适用于防盗报警处理程序和日常管理制度。并实行防火。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2
1、凡装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岗位,不得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止火灾报警控制柜的运行。
2、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能够依照“操作提示”指令,进行操作、运行火灾报警设备。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接到报警信号,应保持冷静,看清报警区域后,能根据“区域对照表”直接找到事故地点。核实无误,立即汇报值长并报警(厂消防队:2119),同时采取紧急扑救措施。
4、接到误报警和鼓掌信号后,应及时通知“亚能”公司维修消缺。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3
1、学校任何人员一旦发现校内有烟火、糊味等火情,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学校办公室、总务处或有关人员,或打火警电话“119”。
2、报警时,要保持冷静,尽量讲清楚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何种物质燃烧、火势等。
3、如果火情较大或附近没有电话可通过最近的消防报警器报警(报警时,将鞋脱下,用鞋后跟击碎报警器的玻璃)。
4、如果火势很小,附近有消防器材,有把握能把火扑灭,应立即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
5、向消防大队报警后,灭火者应进一步检查,防止火势再起,直到消防员到达后,将情况向消防员报告。
6、如果在场人员不多,也无绝对把握能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
7、义务消防员先试一下门体,如无温度可开门查看,如温度较高,说明火势较大,千万不要草率开门,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8、工作人员在报警后,立即设法疏散学生。
9、发生火灾时如果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个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10、如火势较大,向立即向当地消防队报警。
11、向地方消防队报警后,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待救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12、在学校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叫喊,以免造成惊恐混乱。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4
一、每天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并作日记录。
二、每季应检查和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及确认显示。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操测的动作及确认灯显。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防火卷联门等控制设备;
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③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试验。
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
1、每年应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探测器试验一次。
2、进行第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3、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并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实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四、每天保持大楼消防中心室内卫生。随时保持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5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3、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条系统使用前准备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系统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技术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4、《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验报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检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第四条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
2、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具有岗位技能资格,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等,处理报警信号并在需要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并认真填写各项纪录。
6、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7、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8、消防控制室应在显要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值班员职责,配备统一的值班记录表和使用图表。
9、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
10、消防控制室应保持清洁,严禁设置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1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消防控制室设备和消防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应直拨119向当地消防队报警。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5、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6.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7.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六条火警处置程序
1、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后,应按下“消音”键,确认火灾信号部位,并通过无线对讲或单位内部电话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2、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
3、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设有防烟、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4、火情确认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通报,并拨打“119”报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5、接通相关部位的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通知火灾及相关区域人员疏散。
6.做好火警记录。
第七条系统运行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第八条系统的每日检查和试验
值班人员每日在交接班时应按下列要求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控制器报警自检功能:按下报警控制器自检键,控制器应完成系统自检。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本机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消音、复位功能:当报警控制器接到报警信号后,按下消音键,观察能否消除声信号;光报警信号能否保持;按下复位键后,看能否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报警信号在控制器复位前不能手动消除;同时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
3、故障报警功能:卸下系统回路中的任一探测器或将连接线路断线,观察报警控制器能否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用秒表记录故障报警时间。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报警信号。
4、火灾优先功能:在故障状态下,给感烟探测器加烟或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观察火灾报警信号能否优先输入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当火灾和故障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信号应优先输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5、报警记忆功能:查看报警控制器报警计时装置情况,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查看能否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打印机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
6、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接通电源,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关闭主电源开关,查看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工作;恢复主电源,查看主电工作情况;观察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显示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7、屏蔽、隔离设备情况:查看报警控制器屏蔽或隔离部件的状况,询问屏蔽、隔离的时间和原因。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输出、输入控制模块等部件被屏蔽、隔离后,应尽快恢复。
第九条系统的季度检查及试验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探测器报警功能:用探测器试验器或其它方法对火灾探测器进行加烟、加温等试验,观察探测器确认灯是否显示,控制器能否接到报警信号。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5只,100只以上者抽验8只。当探测器其烟(温、光)参数达到规定值时,火灾探测器应动作,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亮),报警控制器接收到报警信号。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手动试验2只以上火灾报警按钮,观察手动报警按钮确认灯指示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现场触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时,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报警按钮的确认灯应有可见指示,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显示其报警部位。
3、火灾显示盘、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查看火灾显示盘在火警、故障状态下能否正常工作。火灾显示盘应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主电源断电、短路及其它故障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
4、火灾事故广播:在消防控制室进行选层或通层广播,观察选层状况及具体部位的广播声音状况。查看备用扩音机设置状况。选层广播的控制功能应正常,二层以上发生火灾,消防控制室应先接通着火层及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地下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广播语音应清楚,备用扩音机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塞孔电话与消防控制室进行2次以上通话试验;查看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了外线电话。消防电话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
6、消防电梯:现场手动试验,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7、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消防电梯控制装置,观察消防电梯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模拟火灾信号(按下电梯前的手动报警按钮或给探测器加烟),观察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当电梯升至顶层(或其它层)时在首层操作下降按钮,消防电梯应直接降至首层,并向控制室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自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报警信号后应能输出控制消防电梯和常用电梯降至首层的信号,显示其动作状态。
8、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9、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抽验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选层试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试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检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第十条系统年度检查及试验
每年应检查和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2、自动和手动打开防火门,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
3、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1次。
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5、对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第十一条探测器清洗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清洗一遍。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定期对采样管道进行清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探测器备品要求
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但不少于20只的备品。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6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二、消防控制室资料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存放单位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档案资料。
基本情况包括: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
(3)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4)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6)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7)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年度检测报告、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等。
三、消防控制室的标识
对下列资料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
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7
1、总则
1.1为了加强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公司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管理部门为保卫部。生产现场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由设备部具体负责设备和检修管理,非生产现场由保卫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1.3公司所属生产现场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按公司设备分界由电气分公司、热工分公司负责检修,发电一部、发电二部负责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分场主任为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检修使用专责人。
1.4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日常管理。
2、检查范围
2.1发电一部:厂用6kv主沟道、主控室电缆夹层、厂用380v主沟道、锅炉电缆沟道、#5-#8汽机电缆沟道、110kv、35kv电缆沟道、主变电缆沟道等内的火灾报警装置线路、光电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省光报警器。
2.2发电二部:厂用6kv主沟道、集控室电缆夹层、电除尘电缆沟道。汽机通往网
控主沟道、锅炉电缆沟道、1lokv电缆沟道。主变电缆沟道等内的火灾报警装置线路、光电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
3、检查项目
3.1电缆沟道内照明电源是否为安全电压,沟内是否保持清洁。
3.2电缆沟道内应无积水或漏水现象。
3.3电缆沟道内电缆及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应为重点检查部位,接头是否有漏油、溢胶、放电、过热等现象。
3.4电缆沟道内火灾报警装置是否正常使用。
3.5电缆沟道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善。
3.6每月对火灾报警装置进行两次感温、感烟试验。
4、其它
4.1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巡视检查必须有两人进行。
4.2检查完毕后要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3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入缺陷记录本中。
4.4检查时间应每月不少于2次。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与考核部门;设备部和安全监察部。
5.2负责监督各部门、分场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3对全公司范围内的火灾报警装置安全、维护、检查记录,依照本管理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5.4对火灾报警装置维护不及时,造成火灾报警装置使用不合格的部门、分场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5.5对因火灾报警装置性能不合格或使用维护不当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对有关部门、人员的处理意见。
6、附则
6.1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起草。
6.2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8
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据防火灭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是指用于预防和扑火救灾事故的专用工具和设施,它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标志。
三、公司各部门、车间消防器材的配置、购置、维修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提出计划,落实经费,统一安排购置维修。
四、公司各部门、站处要负责所辖区范围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并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维护档案,对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配备型号、数量、维修时间等必须登记清楚。
五、做到消防器材定期保养,避免日晒雨淋,保持清洁无锈,灵敏有效, 并把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到维修时间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改变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并对私自挪用中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按价赔偿。
七、各部门、站处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丢失和损坏的,负责限期补配,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公司办公室。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9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 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责任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 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 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 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 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 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养:
(一) 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 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 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 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 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 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 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 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
(九) 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报警管理制度精选 篇10
1、目的
规范报警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报警中心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报警中心。
3、职责
3.1保安部分管经理助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
3.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报警中心班长具体负责报警中心的管理。
4、作业规程
4.1报警员的岗位要求
4.1.1未经保安部经理、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同意或陪同,应谢绝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报警中心参观、闲聊,并做好相关记录。
4.1.2当班人员不可因私占用通信电话,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4.1.3报警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应熟悉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及在辖区的分布情况,掌握独立操作的技能。
4.1.4未经保安部授权或同意,不可擅自修改、替换、设置各报警系统内原有的数据和程序,不可向外泄漏相关情况,不准擅自开关运行正常的报警设备。
4.1.5当班人员在当班时,应始终保持警惕性,密切关注操作台的动态画面、静态(声光)信号,严格按程序处理警情。
4.1.6当班人员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设施设备无尘、物品摆放整洁、温(湿)度符合要求、入室需换拖鞋;不准带入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
4.1.7当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当日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交接班、处警方式、设备运行、故障及维修情况等方面。
4.1.8报警中心的监控录像应保存7天以上,以便备查。
4.2设备的操作与检查
4.2.1报警员要熟练掌握消、监控设备的工作性能及分布位置。
4.2.2备好、管好、维护好报警中心的备用电源,确保辖区停电期间报警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
4.2.3报警员应严格按程序对报警设备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报警设备的运行情况
具体包括:
a)电压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电源插头是否接触不良;
b)监视屏画面是否清晰,摄像探头的角度是否准确,录制的画面是否清晰;
c)红外报警装置能否正常运行;
d)户内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
e)消控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f)对讲机是否收发正常。
4.2.4在设备运行期间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报警员应立即向班长报告,经检查、判断后做出处理决定。
4.3报警的处理
4.3.1户内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立即查看报警位置,确认报警类型;
b)立即用对讲机向辖区保安员发出指令。报警员发指令时,应口齿清楚,语言简练,报警内容和具体位置要连呼三遍。如对讲机受到干扰,一方送话或接受不灵,应迅速改用电话联系;
c)保安员接警后应立即赶赴报警区域进行处理,并把情况反馈到报警中心。事后,报警员和保安员应做好相关的记录。
4.3.2周界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仔细查看报警区域图像;
b)辨别警情内容,如系行人误入防区的可及时复位;如发现行迹可疑之
人翻墙进入辖区的,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讲清具体的位置、嫌疑人员的体貌特征,由保安员前往制止或抓捕;
c)对无电视监控系统的周界报警,应参照本规程4.3.1内容执行;
d)若同一防区出现多次误报警,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警员应及时
向保安部汇报,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进行报修;
e)报警员如发现周界报警系统在24小时内无报警现象时,应立即通知辖区保安队(安保部)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向报警中心进行反馈;
f)报警员应作详细的警情处置记录。
4.3.3电视监控
有不正常情况发生应做到:
a)报警员通过监视屏进行动态观察时,如发现出入口、车库(停车场)、大堂、电梯、楼层有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讲清具体的位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由保安员前往查处;
b)通过监视屏进行跟踪监视,及时给保安员提供准确的信息;
c)作好相关的记录。
4.3.4火灾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火警讯号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前往检查并讲清火警的具体位置,如系误报,应及时复位;如经常发生误报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并把信息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进行报修;
b)如确认是火警:
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根据火情的大小及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令,启动消防水泵、排烟阀、送风阀,关闭分区防火门,启用消防广播;
通过监视屏对火警现场进行监控,为义务消防员的扑救和疏散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并监控有否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
检查是否有电梯困人现象;
坚守岗位,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等待指令。
c)对火警的处置过程进行记录。
4.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4.4.1报警员负责做好报警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4.4.2维修中心负责每周对住户和报警中心之间的联网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4.3维修中心负责每周对周界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摄像机、红外灯、支架的牢固度进行检查与除尘,同时测试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4.4.4保安队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做好报警监视区域障碍物的清除工作,并做好记录。
4.4.5维修中心负责每季度对户内报警系统进行检查,测试探测器、门磁等的工作状态;对备用电源(ups)的充放电情况进行一次测试。检查与测试,应做好记录。
4.4.6如遇台风、暴雨、冰雹,维修中心应在恶劣天气过后,对周界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测试,保证报警设施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4.4.7报警员应按报警设备的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高温的工作,正确使用空调机,保证设备的运行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
4.4.8报警中心应禁止的行为
有下列现象与行为报警中心应禁止:
a)禁止吸烟,以防烟雾侵蚀电子元件;
b)禁止把监控电脑、备用电源、录像机、电话机挪作它用;
c)禁止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操作台上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记录
5.1《报警中心值班记录表》
5.2《报警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3《报警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4《报警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6.1《保安员培训实施作业规程》
6.2《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6.3《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