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性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规章制度给公司具体做事情提供的一个规范和流程,规章制度是部门和职工考核及评优选先的标准。实用文书网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的一些最新消息和动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收藏我们的网站随时了解最新信息!
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 篇1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请假申请单
部门 姓名 代理人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 假别 联系方式
情 况
事 由 填表
日期
请假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
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时间:
销假时间年 月 日 时提前或超假
天 数
天请假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注:
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
公司员工公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公出管理程序,达到合理调配、有序运转,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之目的,并使总经理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出: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受总经理指派离开办公间外出办事(工作)的视为公出。(本市内的为公出,市外为出差。)
1、需要公出者,应向本部门经理说明事由并填写《公出申请单》,外出前将有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的《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出门。
2、公出回来后打卡并至办公室销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报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写《公出申请单》,特殊原因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去向,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出差申请单》,公出回来后,必须马上办理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公出,按公司特批决定执行。
5、任何部门不得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外出的,如确需部门间人员协同办事,需经该人员部门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
6、公出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把公出任务集中起来处理,各部门主管严格控制公出时间和频率。
7、公出单由办公室保管,公出前领用填写,每月装订成册编号使用。
公 出 申 请 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随同人员
公出事由:
公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
时间: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计 (天、小时)
公出人: 经办人:
其他情况说明:
注:
①公出申请单经批准后,公出申请单应在出公前交于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特殊情况公出批准后,由所在部门在公出当日将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 篇2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 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 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
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 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12. 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每月可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说明理由,同意后进行登记。离园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以上,不享受月全勤奖。
13.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
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10元,事假一天扣奖20元,旷工一天扣奖50元。
14.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15、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请假规定同时废止。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范文
1.病假事假一律提前书面请假,单位同意后方可休假,突发事件则及时说明。如与单位重大活动或者实际情况冲突,则以大局为重。
2.病假在一周之内,所在单位审批,超过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由镇教管办审批。病假超过两周的,由市教育局审批。
3.公办教职工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参加考核。从第七个月起地方补贴不发。正常恢复上班后再发。
二、请假出勤奖扣发说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内,病假每月3天之内课务自行调代,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如经本人申请,幼儿园同意安排代课,病假扣20元,事假扣40元。
2.病假3天以上,事假每月3天或以上,课务自行调代,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如经本人申请,幼儿园同意安排代课,病假扣25元,事假扣45元。
3.教师中途有事外出,须填写外出申请。每月4次,每次40分钟。每次超过40分钟,作事假半天处理。
4.教师迟到早退一次半小时以内扣2元,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扣4元,超过1小时作事假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不超过3次,超过三次,每超一次,作事假1天处理。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时电话联系园领导。
三、幼儿园准假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年满20周岁):3天。凭结婚证请假。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90+15天。凭生育证请假。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小产或生产的按照事假论处。并自行给付代课金。
3.教师选择有效节育措施(上环)怀孕:原则上享受15天产假,没有选择有效节育措施及有效节育时间(正常生产3个月以内、剖腹产6个月以内)而怀孕的病假论处。戴环假2天。
4.丧假:直系亲属:3天,隔代:1天。(仅限于: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论处。
5.有子女哺乳期(8个月以内),上下午可安排半小时喂奶或两次并作一次。(必须在做好班级工作的情况下自己抽空闲时间。)
四:特别说明
以上幼儿园准假规定必须由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园领导根据幼儿园工作情况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自行休假,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全额出勤奖并记入学期考核.
以上准假规定均属连续计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 ),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相关
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 篇3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 篇4
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考勤请假
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草稿一)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考勤与请假制度,加强我局干部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保证机关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自治区、盟、旗县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内容
(一)请假
1、假期类别和期限
(1)病假:国家公务员因疾病(因公致残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病假待遇按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81]52号)执行。工龄不满10年的连续病假2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即发本人标准工资的90%,工龄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同志发本人标准工资的70%,满10年及以上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80%。
(2)事假:国家公务员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给予事假。但每月事假期限一般掌握在10天以内(不包括节假日)。
(3)国内探亲假:
国家公务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其长大,现仍与本人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不包括岳父
母、公婆,下同)不住在一起并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包括丧偶或离婚已满一年的)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已婚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以上天数不包括路途时间,但包括假期内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国家工资及各种补贴照发,并按单位确定的探亲地点报销探亲路费(超财政规定标准部分自理)。
(4)出境探亲假
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5)婚假。
国家公务员双方结婚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经批准可给1-3天婚假。
(6)生育假
产前检查假:怀孕的女公务员根据卫生部门产期保健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按实际情况给假,不扣减出勤时间。
产假:已婚妇女24岁以上或夫妻双方为晚婚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135-180天的产假,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7-10天照顾假。按正常婚龄生育的(含七个月以上早产)的妇女,其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
5天。难产的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公务员,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可以请15天产前假。
女公务员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疗保健部门的意见,分别下列情况给予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15至30天;
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哺乳假:女公务员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给予两次的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每天两次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接受节育手术的,经医疗单位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7)工伤假
国家公务员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给予工伤假。
(8)丧葬假
公务员的亲属(父母及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经批准,可给予1-3天丧葬假。若公务员需要到外地办理直系亲属的丧葬事宜的,可视远近另给路程假。
(9)年休假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正式公务员每年休假6天(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满10年至20年的休假10天;满21年及以上的休假15天。
不得对未休假的公务员,发放或变相发放工资和津、补
贴,休假不能转年度使用,个别因工作繁忙当年不能休假的,经批准可在次年第一季度内予以补休。
年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
国家公务员符合条件,当年已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假、产假,原则上仍可继续享受当年休假待遇,但享受上述国家规定的假期超过国家规定时间,一般不再安排当年休假。如超期部分短于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2、假期计算
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出境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事假、婚假、丧葬假、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3、请假程序:
(1)局内职工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有效。如因病或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时,可电话先请假后再办理补假手续。
(2)凡请病假或工伤假连续请假5天以上的,原则上须有医院证明;凡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和产假满需继续休养的,均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由所在单位审核批准。
(3)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二)旷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对待: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2、请假理由及请假证明不当或不实,脱离工作岗位的;
3、规定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4、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归的;
5、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6、在上班时间干私活的;
7、在上班时间溜岗半小时以上的。
(三)迟到和早退
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按规定考勤时间可浮动10分钟)。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00分钟的,按旷工1天计算。
二、考勤的方法
考勤方法:指纹签到
负责考勤的人员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应将上个月本单位每个人的出勤情况汇总并送各股室传阅,核定无误后,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每半年度和年度考勤汇总应向全单位人员公示一次。考勤要实行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和领导检查相结合。
三、考勤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当月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的(刨除节假日计算);出勤率达不到单位平均值的。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二)对当月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月累计旷工7-14天的,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对连续旷工7-14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给予
当事人效能告诫,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对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45天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对因紧急工作需要加班的,其加班时间应给予相应的补休或冲销相应天数的事假、病假。加班时间由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记载。
(八)公务员每月旷工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工资10元;每月旷工累计2天,扣发当月工资20元;每月旷工三天,扣发当月工资50元;每月旷工四天,扣发当月工资100元;每月旷工超过7天的,。凡对考勤记录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和考勤工作人员工资5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勤的监督检查
(一)各股室领导人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领导负责制,一级管好一级,逐级负责,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管理。
(三)每月出勤情况载入考勤考核表并存档案。
五、本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出台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六、本规定由……………负责解释。
……………………
2011年3月23日
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 篇5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考勤及请假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考勤请假制度以便试行。
第一条学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工作时间实行签到制度,不得请人代签或提前签到,值周老师应提前30分钟上班、推迟30分钟下班;正常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请假,不论公事、私事外出均应向年段长通报并登记;出勤情况每月与教职工核对一次并公布。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可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享受探亲假,婚丧假,分娩假待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岗(探亲假一般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因事因病不能出勤的允许请事假或病假。
第三条教职工请事、病假,必须经办公室登记领取请假条,如实填报,由校长批准,按请假类别由教导处或其他处室确定代课教师或代职,准假后方能离岗;当天内因事课节先后的调整须报教导处审批,绝不允许私自调课。
第四条教师在办理请假手续时要同时交代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含任课进度、值周岗位、行政及后勤各项岗位工作、值班等,并将相关教学资料等移交给代课教师。
第五条请假半天的,请假条送教导处审核,经分管副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天的,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学期的,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并及时向学校销假。
第七条工龄不满十年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龄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不发给奖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止发教龄津贴,当年的工龄、教龄亦不予累办。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每学期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当学年不能评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病、事假累计天数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存档。
第九条教职工学习、会议、值周、值班、升旗仪式、集体活动跟班缺席、迟到或早退均计入量化考评,根据具体情节(严重后果除外)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津贴。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第十一条教职工未经批准擅离职所的、虽有正当理由但无办理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而没经领导批准的、经查实属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均以旷职论处。
第十二条对教职工旷职、擅离工作岗位的,除对其责令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由学校上级有关行政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并自离岗之日起停发起工资(包括职务标准工资、津贴部分、省市岗位津贴等);学校应敦促旷职离岗人员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其本人坚持不返校,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听取意见、加以完善。
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 篇6
为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请假管理规定如下。
一、病假标准
1、凡属以下情况可请病假:
(1)员工请病假须出示正规医院的就诊证明。
(2)因急重病需住院的(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到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
(3)出院后医院医生建议休息(天数以指定医院医生批准的`为标准)。
(4)病情严重不能坚持上班,但不需要住院,经指定医院医生同意的(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天,一年内不超过六天,超出请病假规定天数时具体可视病情而定)。
(5)经医院医生就诊,医院建议休息的,把病历及医生证明送回酒店,经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视情批准(以指定医院医生批准的天数为准)。
(6)病假超过一个月的,除特殊情况批准外,一律做劝退。
2、程序
(1)原则上是先请假,批准后才休息。
(2)属以上第2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打招呼后,由生病员工家属或部门代员工补办请假手续。
(3)属以上第1、3和4条所规定的,一定要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属以上第5条需休病假的,原则上先批准后休息,如自己实在不能到酒店办理手续的可由亲友代办理或打电话报告部门,但员工须于休假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手续。
(5)任何形式的病假需经以下批准程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6)请假单一式三份。经批准后的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分送部门、员工各一联。
(7)请病假的工资结算方法:病假为无薪假。
(8)病假可用休假或节假抵冲。
(9)部门在制作考勤表应注意核对与处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核对和按规定在工资中进行处理。
二、事假标准
1、凡属于以下情况可请事假:
除非有迫不得已的事要处理之外不得请事假,且须将事因向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陈述,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判定此原因是否可以接受。可以接受的,按如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程序
(1)请事假一定要提前15天按程序得到批准后才可休假。
(2)按级别划分请假手续,写明理由和请假天数,酌情批或不批。
(3)请事假获批后,须办好工作移、结交手续方可离岗。
A、主任级别以上员工:请事假两天以上,务必填写《请假申请单》,一年内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批准程序: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B、主任级别以下员工:休假三天内部门经理有权批示,符合请假条件,可批示同意。休假三天以上,务必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程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3)批示完毕的《请假申请单》返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存档、记录、并分送有关各联。
(4)请事假为无薪假期。
(5)请事假不可用休假或节假抵冲。
(6)部门在制作考勤表时注意核对与处理,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核对和按规定在工资中进行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怎么写 篇7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必须到岗,必须遵守学校请假制度。
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请假必须凭书面材料,病假要有医院证明(病假单和病历卡),其它假应有书面申请,负责人签字后交人秘处备案:请假不到半天,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记录;请假半天,需部门主任同意;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
二、有关假的具体情况和待遇
1.病、事假的考核参见《绩效考核方案》。
2.婚、丧、产、探亲假、产前假、工伤(1)按国家有关规定天数享受,不影响考勤。
(2)婚假需提早一周提出申请,原则上经学校同意,方可休假。
女教工婚假也可和生育假连休,但需在结婚时书面申请,且不再单独享受婚假。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爹婆死亡,假3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假1天。
(4)女方生育假,按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办理,享受98天产假,晚育加30天,剖腹产再加15天。
(晚育是指女方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的)男方护理假3天。